三、县财政局
(一)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二)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补建、增设光伏发电系统资金把关。
四、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指标安排和报批工作。
五、县住建局
对已建屋顶承载力的控制,由中介机构进行鉴定、设计或加固施工,住建局负责技术把关。
六、县委农办
负责整合部分农口资金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发展。
七、县林业局
负责光伏电站林地报批工作。
三、县财政局
(一)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二)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补建、增设光伏发电系统资金把关。
四、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指标安排和报批工作。
五、县住建局
对已建屋顶承载力的控制,由中介机构进行鉴定、设计或加固施工,住建局负责技术把关。
六、县委农办
负责整合部分农口资金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发展。
七、县林业局
负责光伏电站林地报批工作。
下一篇:英利超预期偿还大部分到期中票
TAG标签: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