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县级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二)牵头审批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三)牵头协调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
(四)负责下达光伏发电装机任务;
(五)负责在建、在批项目补建、增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审查把关;
(六)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县财政部门做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县经信局
(一)负责督查企业能源“双控”指标的落实;
(二)负责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在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中抵扣;
(三)负责企业有序用电等级,审批企业电力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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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二)牵头审批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三)牵头协调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
(四)负责下达光伏发电装机任务;
(五)负责在建、在批项目补建、增设光伏发电系统的审查把关;
(六)负责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县财政部门做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县经信局
(一)负责督查企业能源“双控”指标的落实;
(二)负责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在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中抵扣;
(三)负责企业有序用电等级,审批企业电力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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