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的判断,德国Q-cell和centrotherm晶硅工厂的倒闭破产,不会再走晶硅路线,很可能与欧洲Sharc25计划配合。即Sharc25计划走研发,X-GWP千兆瓦级走制造,二者捆绑一体,第一个计划资金已落实启动,千兆瓦级计划还在讨论中,未定。面对欧洲的发展计划,我认为我国光伏发展突破和定位应跟随国家经济转型发展战略,依靠国家“中国制造2025”计划,能源替代战略,实现光伏产业升级换代,才可持续发展。
反观国内,CIGS技术这块光伏高尖端领域,目前汉能、中国建材已涉足。汉能在2013年收购了德国Solibro CIGS产线运营公司和瑞典研发机构,中建材在2014年收购了德国Avancis CIGS产线公司。汉能收购德国Solibro这个公司是非常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为对中国薄膜技术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技术储备基础。但如何充分利用这个技术,在中国实现CIGS产业化,目前汉能并没有给出时间表。
中建材去年收购德国Avancis公司,表明央企也涉足最新的光伏创新技术,这是难能可贵的。但从生产制造建材玻璃过渡到光伏前沿技术CIGS,还有一段摸索,适应工艺路线过程。
前段时期,全球500强台积电关闭CIGS生产线,已说明两步溅射后硒化法的工艺路线有技术和成本风险。而中建材收购的德国Avancis公司正是采用的是这种工艺路线。这取决于中建材整合技术后,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欧洲“CIGS Sharc25”计划,并没有把Solibro和Avancis公司列入参与企业研发名单内,理由是他们这两家公司已被中国公司收购,不属于欧洲企业。这对中国光伏界无疑是一个福音,即无论欧洲、美国日本薄膜技术的封锁,我国也可直接拥有和掌握CIGS技术。而如何在国内产业化后规模化利用,更变成我们国家自己的家务事。
从国际竞争层面上来看,美国First Solar公司碲化镉薄膜技术累计产能已达到10GW,并布局中东海湾国家41GW发电站。日本Solar Frontier公司CIS累计产能3GW,除自用外,大部分在中东、欧洲建设电站。当然,欧洲Sharc25计划与千兆瓦级制造工厂,都针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想从欧、美、日哪里拿到这些技术资源,我们想都不用去想。
CIGS技术应列入我国科技规划
上述提到国内家企业已涉足CIGS产业化,但这毕竟是企业行为。为从根本上开辟光伏产业未来发展之路,就应把CIGS技术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加以重视,争取纳入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中来布局和投资。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是国务院出台的一个有关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2013]8号文明确了未来20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规划。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撑重大科技突破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针对科技前沿研究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能源科学等七大领域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这一规划的核心内容是由国家通过较多资金投入和工程来建设完成的大科学装置,建成后通过长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的科学技术活动,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目标的大型设施。其科学目标面向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国防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前瞻性贡献的技术工程装置。
遥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帝、修、反的封锁下,我国启动了“两弹一星”国防科学基础装置计划,成功研发了原子弹、氢弹和发射卫星上天。把我国的国防军事力量提升到足以对抗国际敌对势力核威胁水平。直到今天70周年反法西斯胜利军事大阅兵,正展现出当年“两弹一星”计划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决策英明。
而光伏CIGS薄膜技术显然具备列入这个国家科技规划的资格。在规划中,首先要突破的领域就是能源科学,而且着重强调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CIGS产业是一个庞大的技术工程,包含着许多高科技元素内容,在七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中占据四项,即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
作为一个大国,我们不能在新一轮高新技术竞争领域内丢失话语权,丧失制高点。我们应当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颁布之东风,建设类似与德国弗劳恩霍夫,德国ZSW(太阳能氢能),美国能源实验室的技术工程中心。以提升我国的科技实力为目标,和为国家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支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