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融资结构是以传统金融思维为基础的,是与光伏产业巨大且超高速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这就是当前许多金融机构面对光伏产业欲进不能的原因所在。
什么是传统金融思维?是在融资行为中,以资产抵押为主要控制风险方式的思维。表现为除股权融资外几乎所有的融资行为,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出发点,即是否提供融资服务的出发点,是融入企业可抵押资产的数量性、优质性和流动性。它在现实信贷行为中的结果就是,相对融资总额,要求融入企业必须具有不少于20%的现金和大于80%的可抵押资产。
过去,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时间周期内,传统金融可以解决中国规模庞大的能源建设的基本需求;现在,面对光伏产业巨大且超高速的发展,传统金融思维一定满足不了光伏产业的基本融资需求,原因在于:可抵押资产规模的不支持。
其一,中国光伏企业可抵押资产规模的绝对值有限。据统计,2014年8月,16家涉及光伏的国内上市企业的市值是1180亿元人民币。2007年时,9家境外上市光伏企业的市值是比较高的,约为32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为2080亿元,他们构成了中国光伏资产的主要部分。这个数字,相对实现第一个目标每年2100亿的融资需求是不多的,相对实现第二个目标每年5250亿的融资需求更是不够的。
其二,光伏产业可抵押资产规模的增长远远落后于融资需求的增长。当前,光伏企业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是有限的,其中增长较快的隆基股份,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是46.8亿元人民币,到2014年12月31日64.4亿,增长幅度为37%。同期海润的数字是134.7亿元、155.6亿元,增长幅度为15.5%。而光伏电站建设的增长速度过去是每年100%的增长,未来应当不低于50%。以光伏电站投资回收期大约为10年计,相对光伏产业超高速的发展,光伏企业可抵押资产规模增长速度严重落后的局面会长期存在。
创新金融是光伏产业投融资的解决之道
解决光伏产业的投融资需求,必须依靠金融创新。具体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信贷市场,变以资产抵押控制风险的思维为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为出发点的思维;一个是在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加速网络金融产品和股权类融资产品的创新。
事实上,受光伏产业特性和未来市场意义决定,特别是受国家鼓励创新、互联网金融时代到来、国际资本市场产品日益丰富等因素影响,当前光伏产业在这两个市场的金融创新都已经走在中国其它产业的前面。
在信贷市场的金融创新方面已经有了重大突破。不久前网上传出一篇《江苏银行光伏发电项目贷款指引简介》,应当是针对光伏产业最早、最具颠覆性思维、目前最适合的信贷融资文件。相关条款的具体表现是,金额:应根据借款人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金额、实际融资需求量及已落实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期限:含建设期;担保:我行创新了以收费权和光伏发电设备分别质押和抵押的担保方式;还款:对应的光伏电站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合理确定还款计划,同时接受借款人利用其它收入来源(如财政补助资金等)偿还贷款本息。相信这既是中国信贷金融市场进步的里程碑,又会是金融助推中国光伏产业的高速发展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