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商务部3号楼的一间会议室里,在主持人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面前,光伏上下游企业代表针锋相对,不无“火药味”。
上游企业要求,继续执行2014年的“58号公告”,封堵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保护中国多晶硅产业的合法权益。
下游企业则力挺重新放开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理由是过度保护会阻碍国内行业进步并影响国际竞争。
2014年8月14日,中国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即“58号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关上进口受理大门。该公告意在封堵以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双反”的行为。
国内光伏企业对此分歧甚大,受益于封堵的上游和依赖于加工贸易的下游各执一端。
更为复杂的是牵涉到中美贸易博弈。
58号公告延续与否,直接关系到美国多晶硅产品出口中国的情况。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即将到来。2011年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发起第一轮“双反”调查,预计今年7月会针对此次案件作出复审终裁。在此情况下,58号公告去留便成为一个悬疑。
经历两年多的低谷期,中国光伏产业从2013年底开始回暖。同期,美国光伏应用市场增速较快,但由于遭遇美国的两轮“双反”制裁,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受到较大影响。如果复审终裁将“双反”税率降低,无疑利好中国光伏行业。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彭红兵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不久前,中美两国进行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前期接触。在贸易问题上,中国提出希望中美两方都慎用贸易救济措施,言外之意是建议双方都退一步。
“58号公告只是暂停多晶硅加工贸易,政府可以随时取消公告,重新放开。”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李健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不过,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美方在前期接触中要求中方取消58号公告,却未谈及让步或交换的可能性。如果美方不退一步,中方很可能就要“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双反”漏洞
2011年,美国最早对中国光伏发起 “双反”。2012年,欧盟继之,发起对中国下游光伏产品210亿欧元的贸易诉讼,成为欧盟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倾销案件。
作为反制措施,2014年1月20日和5月1日,中国分别对自美国、韩国以及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在彭博新能源财经光伏行业分析师王潇婷看来,中国的“双反”效果有限。
海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多晶硅总进口量达到破纪录的10.2万吨,同比增长了27%。2015年进口继续增长, 1〜4 月累计进口3.8万吨,同比增长29.4% 。
与此同时,中国市场多晶硅现货价格从2014年5月的均价16.5万元/吨,一直呈单边下跌的态势,到2015年5月份已跌至11.6万元/吨,同比下跌幅度接近30%。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硅业分会分析师刘晶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解释,中国出台“双反”措施后,国外的多晶硅通过加工贸易进口的方式来规避制裁,惩罚性关税未得到执行。另一方面,58号公告从发布到执行有半个月的空当期,刺激了多晶硅的突击进口,价格随之大幅下降。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对加工贸易实施保税进口、出口核销的鼓励政策,对进口原材料免征关税和增值税。而中国占据了全球多晶硅市场77%的份额,任何一个多晶硅厂商都不会放弃这个“兵家必争之地”,不会放弃任何“漏洞”。
李健说,加工贸易是规避贸易救济措施的“漏洞”,原则上属合理合法。
为了补漏,2014年8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58号公告,暂停了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但在公告出台日到执行日的半个月空当期内,各地突击放行了总量超过10万吨多晶硅加工贸易订单。
在李健看来,58号公告之所以留下空当期,应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2014年,多晶硅加工贸易在美国、韩国、德国多晶硅进口量中占比分别为87.6%、69.1%和59.1%。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创了历史新高,同比增加 35.8%。
刘晶表示,在空当期内,进口多晶硅现货价格低于国内同等级产品0.5〜1万元/吨,国内硅料企业不得不降价以对,导致企业竞争力下降,面临生存危机。
国内硅料产量排名第三的洛阳中硅副总经理毋克力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洛阳中硅的现金成本在12万元/吨,相比与目前市场价格是11.6万元/吨,现金流已为负。同时,多晶硅企业正常的库存量应该在一个星期左右,洛阳中硅目前库存量已逼近两个月,企业最多还能支撑一年左右就面临关停的风险。
据多位业内人士介绍,58号公告空当期内签署的合同最长执行期只有一年,将在2015年8月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国内光伏上下游企业便开始了新一轮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游说”。
上下游矛盾
4月30日,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基股份)向商务部呈报了《关于恳请保障多晶硅加工贸易持续发展,促进我国光伏转型升级引领的请示报告》,提出反对限制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
其理由是,国内的多晶硅产量不能满足国内下游企业的需求,且国内多晶硅的质量与国际大企业的质量还有差距,尤其是目前国内用于生产N型单晶硅片的硅料质量还不稳定,必须进口。更为重要的是,国内多晶硅企业已拥有较高的毛利率,限制进口会进一步带来国内企业抬高价格,甚至形成1〜2家垄断大企业,进而使国内下游企业要么陷入亏损,要么选择加速海外建厂。光伏下游产业产值2000亿元,年出口额150亿美元,并容纳大量就业,如果撤离,将影响巨大。
隆基股份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片制造商,年产能为3吉瓦,由于硅料占到硅片成本40%左右,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其利润有很大影响。
5月25日,隆基股份的上述报告又形成第二稿,署名的企业新增了目前全球排名前列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天合光能、英利,以及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公司和镇江环太硅料科技公司。
上游的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和陕西天宏瑞科硅业也名列其中。业内人士介绍,陕西天宏瑞科是陕西有色金属集团与美国多晶硅厂商REC Silicon合资建立的公司。
隆基股份战略总监夏爱民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5月25日的报告,联合了光伏上中下游企业,体现了光伏行业的整体利益。
来自光伏上游的一二线多晶硅厂商,如保利协鑫、大全新能源、特变电工、洛阳中硅等,则力主继续限制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
保利协鑫副总裁吕锦标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下游企业有关国内多晶硅产量的担忧没有必要。关闭加工贸易仅影响“双反”税率较高的美国多晶硅进口,由于韩国税率较低,德国采用价格承诺,依然可以继续从其进口。2014年中国从美国进口量为2万吨,这部分缺口完全可以通过国内产量的增长弥补。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国产多晶硅13.5万吨,进口量10.2万吨;2015年,保利协鑫、特变电工等国内多晶硅企业的新增产能将会相继投产,预计今年总产能将达到21万吨,产量超过16万吨。也就是说,2015年增产的2.5万吨可以覆盖2014年自美国的2万吨进口量。
吕锦标还表示,目前保利协鑫和特变电工的技术能力可以供给质量要求最高的N型单晶硅片的硅料。这部分硅料全年需求量8000万吨,占国内全部多晶硅用量的4%,进口量占目前多晶硅进口总量的10%,影响范围并不大。
针对隆基股份所言的上游企业毛利率较高,彭博新能源分析师王潇婷认为,考虑到上游企业较高的设备成本,其盈利状况并不乐观。
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数据显示,今年国内前四大多晶硅生产企业包含了日常摊销的现金成本,保利协鑫为15美元/千克,大全12.5美元/千克,特变电工和洛阳中硅18美元/千克,其他的多晶硅生产商成本则在18〜20美元/千克左右。而6月上旬连续5个工作日的国内多晶硅平均市场价格为16.11美元/千克。可见在目前价格下,大部分多晶硅企业告亏。
盈利状况正是上游企业力主继续封堵的一大原因,下游企业则希望价格越低越好。但据王潇婷分析,考虑到目前多晶硅价格已低于大多数国外厂商的成本,即便58号公告立即取消,美国多晶硅继续通过加工贸易出口到中国,价格也会拉升,因为没有哪个企业愿意长期赔本销售。不过,全球供应格局决定了价格回升的程度有限。
2014年全球多晶硅总产量30.4万吨,可供生产55吉瓦的多晶硅产品,全球实际用量为43吉瓦, 形成了12吉瓦的库存。2015年全球总产量预计35万吨,可供生产65吉瓦的多晶硅产品,预计全年总需求量在52〜58吉瓦之间。多晶硅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非常明显。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多晶硅已形成全球竞争格局,不会在中国出现价格垄断,也不会长时间因为进口损害国内企业利益。政策对于价格波动有一定影响,但价格最终由市场总供求关系决定。
各拿一张牌
“无论58号公告延续还是取消,上下游企业都不会遭遇生死存亡的威胁。”王潇婷说,“但大家还是要争,政策有偏向总比不偏向要好。”
吕锦标表示,下游光伏企业此前利用58号公告大肆压价,先通知国外厂商58号公告即将执行,尽可能地压低进口价格,接着告诉国内多晶硅企业,58号文即将在他们的要求下取消,加工贸易还会延续,逼迫国内多晶硅企业不断降价。
下游企业试图压低进口价格还有一个难言之隐。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新业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早在2009年之前,大量下游企业与国外厂商签订了长单合同,以高昂价格锁定了8〜10年的多晶硅进口量,目前压价则可部分平衡自己多晶硅原料的总体成本。
2008〜2012年,多晶硅市场价格经历了从300美元/千克到20美元/千克的断崖式下跌,但许多中国企业在前期签下长单。据公开报道,破产的无锡尚德,巨额债务中很大一部分就因这样的长单。天合光能在2011年初或更早时期签署的长单合约为146亿美元,执行期限为2012〜2020年。欧洲最大的多晶硅企业德国瓦克公司也曾在其公告中表示,2014年一季度得到一笔长单合约解除赔付款,总金额高达1.14亿欧元。
据了解,目前德国瓦克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平均价格为20美元/千克,而市场价为16美元/千克左右。可见仍有部分中国企业在履行与德国瓦克的长单。
天合光能媒体总监叶超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我不清楚企业是否还有与国外企业的长单,但58号公告涉及的核心问题并非长单,而是企业议价权。”
他表示,如果取消58号公告,天合可以通过自己有少量的硅片产能,加之从国外通过加工贸易进口来保障自己的议价能力。如果不取消,多晶硅仅能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至少要支付4%的关税,与国内上游企业的议价能力将削弱。
受制于政策影响的,除了国内上下游企业,自然还有国外厂商。
据业内人士介绍,早在2012年中国宣布对美欧韩多晶硅产品进行“双反”立案时,美国多晶硅厂商REC SiliconREC就开始与中国企业接洽,谋求在中国建厂。2012年10月,REC就拜访了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直到2014年2月,REC才正式宣布与陕西有色集团签署协议,启动2万〜3万吨的多晶硅项目合资公司,合作建设的世界先进水平的流化床法多晶硅生产线。
在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彭红兵看来,REC在中国建厂,一直都是跟着“双反”的步调在走。该项目是否将最先进的多晶硅生产技术搬到中国也存在不确定性,因为此前国外在多晶硅技术设备出口方面对中国一直都有保留。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副会长赵家生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光伏上下游企业不应该互相埋怨、指责和拆台,要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以完整的产业链参与国际竞争。
无论企业之间如何斗争,政策的主导权还是掌握在政府手中——而且贸易政策还得看对手如何出招。
中国机电商会法律部主任陈惠清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2015年7月,美国将对中国光伏产品第一轮的双反进行复审终裁。此时,美国的多晶硅加工贸易订单也基本执行完毕,58号公告将真正开始发挥效力,以后要出口到中国必须缴纳高额关税。这等于中美双方各拿一张牌,并有坐下来谈判的机会。
58号公告这张牌怎么打?王潇婷判断:“中国的政策具有可预期性,一般是别人进一步,中国进一步;别人退一步,中国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