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定价”引分歧
*ST集成在公告中称,本次1元/股的发行价格,是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一位从事上市公司法务操作的律师对新京报表示,*ST集成大股东实际上是利用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过渡期衔接规定,选择了最有利于自己的发行价格。
2014年11月23日起实施的《重组办法》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规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而*ST超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则分别为1.26元/股、1.29元/股、1.55元/股,均高于*ST集成所定的1元/股非公开发行价格。
但证监会对《重组办法》过渡期衔接规定,2014年7月11日前,上市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破产重整涉及的发行股份价格可以进行协商定价。*ST超日于当年6月26日进入破产重组程序,上述规定也成为*ST集成的定价理由。
“破产重整模式下的股东协商定价方式,实践中存在市价约束不足的问题,容易引发定价过低导致利益输送风险,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所以在新修订的《重组办法》中被取消,采取统一的交易日均价折价模式。”上述律师表示。
以深陷亏损的*ST超日股价作为定价基准,也让*ST集成的中小投资者不满。他们认为,协鑫集成入主*ST超日后,还没有恢复交易;现今重整已经完成,公司主体已经变更为协鑫集成,理应按未来*ST集成的走势定价。
赞成还是反对,投资者纠结
6月19日,*ST集成将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并购重组方案。部分中小投资者对新京报表示,他们将投出反对票否决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根据一季报,*ST集成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股份,占流通股比为78%,其中,需回避表决的各交易关联方持股占比为55.25%。
“制度上已经为散户提供了决定方案能否通过的条件,只要大家心齐,我们有九成把握能成功否决这项并购重组方案。”一位投资者在股吧号召中小投资者在股东大会投出反对票。
按照他的说法,如果方案被否,*ST集成的股本没有扩大,有利于复牌后股价走高。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一定要在股东大会投反对票否决并购重组方案。”*ST集成的一个投资者交流群里,有的股民说道。
也有投资者认为,尽管对增发价格不满,但为了使停牌长达一年的公司能顺利恢复上市,将支持并购重组方案,“以免错过这一轮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