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消息,《2015年最新银行授信政策光伏行业被列入压缩类行业》(简称“授信”),开始以为时间点写错了,当确认是2015年时,老红变得有点“晕”。
老红不知道制定此类政策的一般根据是什么,于是努力按照“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的金融投资三原则替银行反复考量光伏产业。结论却是:我努力理解它,它却努力不让我理解。
首先,是与光伏产业总体向好和有竞争力企业恢复可持续盈利的趋势背道而驰的。
从发展阶段看,中国光伏产业经过了2004年开始的早期规模化发展,经过了2013年产业整合的最低谷,正在经历全面恢复、完成整合的关键时期。帮助有竞争力企业通过并购、扩大再生产,加速完成产业整合、强化国际竞争力,既是是银行的盈利机会又是银行的社会责任。
从供求关系看,2015年全球光伏电站安装量在55GW左右,中国组件的产能约在50GW,中国光伏产品稳居全球60%的市场份额,在供求关系从严重供大于求快速趋于合理的同时,已经出现结构性供不应求。2015年中国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从上年的10GW提升至17.8GW,最终达到20GW也不是不可能。总之,这不是一个供过于求的产业,供不应求的可能性是大概率。
从产业链上中下游细分市场中有竞争力企业盈利情况看,上游有竞争力企业恢复盈利,市场占有率相对合理。2014年保利协鑫在上年亏损6.6亿的基础上实现净利润19.55亿港元,多晶硅产量占到全球市场份额28%;中游有竞争力企业盈利情况稳定,市场占有率正在向合理比例发展。2014年四季度阿特斯和晶科的毛利率分别达到19.3%和22.8%,中国前十家组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56%;下游电站建设运营市场的成功商业模式正在探讨中。基于下游市场是一个确定性收益市场,是一个最适合金融投资的市场,伴随新“电改”政策出台带来的市场环境完善,一批优秀、可持续发展的规模化企业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