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7日)第九届国际光伏产业及光伏工程展览会在上海开幕,如何应对美国的二次“双反”成为本次展会企业和专家讨论的重点议题。
从2012年首次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征收“双反”关税,到2014年1月23日宣布对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二次“双反”,在去年12月16日宣布二次“双反”终裁落地,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且在今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二次“双反”的终裁结果,开始就此征收“双反”关税。
美国二次“双反”落地后,记者昨日在光伏展现场了解到,不少光伏企业发现,目前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仍然采用首次“双反”税率,并且随着国内光伏企业应对能力日渐成熟,美国的“双反”对国内光伏企业的冲击在减弱,国内光伏企业的承受能力也在增强。
二次“双反”税率未真正落地
2012年,美国首次对华光伏征收“双反”关税,众多企业通过中国台湾渠道进行出口来避开美国的“双反”关税,但是二次“双反”对中国台湾地区征收11.45%至27.55%的反倾销税率,这也彻底堵死了光伏企业规避美“双反”的途径。
这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二次“双反”的目的,就是针对光伏企业通过台湾渠道规避“双反”关税。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二次“双反”的终裁报告显示,产自于中国的光伏电池组件的出口关税将继续使用首次“双反”的关税,这也就意味着这部分光伏产品不会受到二次“双反”的影响。
首次“双反”的结果显示,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的合并税率分别为35.97%和23.75%,59家应诉企业合并税率为30.66%,非应诉企业的合并税率为265.2%。对比二次“双反”的税率明显较低,“美国商务部现在正在对首次‘双反’的税率进行复查,很可能首次‘双反’的税率将出现下滑,所以光伏企业在国内生产电池组件,并且进行出口,这部分产品将采用首次‘双反’税率出口至美国,二次‘双反’对这部分产品的企业冲击力在减弱。”光伏行业专家赵玉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二次“双反”产生的影响还是非常大。机电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二次“双反”初裁之后,国内光伏企业对美的出口量下降了65.9%,但是出口额却呈现增长局面。2014年全年,对美的出口额为18.61亿美元,增长了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