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重点和要求
(一)申报重点。
一是围绕全力服务经济稳定增长,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监测、评价相关标准;制定、修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重大项目用地标准。
二是围绕严格规范保护国土资源,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要求,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相关标准,制定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相关标准;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相关标准。
三是围绕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标准;制定、修订工业和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使用标准;制定光伏用地标准;制定重点城市、重点领域节地技术指南;修订“三率”标准;修订矿产资源储量标准;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开发、利用相关标准。
四是围绕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制定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相关标准。
五是围绕全面加强生态国土建设,制定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相关标准;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相关标准;制定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监测相关标准。
六是围绕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相关标准;制定油气资源调查、勘查、储量计算和评价相关标准。
七是围绕国土资源基础工作,制定、修订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相关标准;制定基础地质调查、地质矿产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新要求相关标准;制定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关标准;制定国土资源云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国土资源数据生产、汇交、整合、管理、更新、开发、共享服务与应用标准。
(二)申报要求。标准计划是标准审查报批和工作部署的重要依据。已列入前7年标准计划的项目,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标准研制任务人员保障和经费支持。未列入标准计划的标准,将不予安排履行审查报批程序,不予办理项目结题和验收环节标准草案接收和备案。列入预研计划的项目可作为申报单位安排研制工作的依据。请各单位加强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严格把关。
标准计划的建议征集工作面向国土资源行业,包括土地和地质矿产领域产、学、研、用各单位。其中,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所属单位及行业地勘单位申报。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统一组织局属单位申报。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前一式1份报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同时报电子版1份。
标准计划编制工作依托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请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提出各领域标准计划建议。
已列入2008-2014年标准计划的项目不重复申报。确因工作需要,对前7年标准计划进行撤销和变更的,可以提出撤销和变更理由。
四、材料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从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标准规范栏目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
(1)请各单位统一填写《2015年度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见附件1)。
(2)拟申请报批或预研究国家标准的单位,还应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并附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
(3)拟申请报批或预研究行业标准的单位,还应填写《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申文金010-61595909
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暴伟010-58276114
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马梅 010-665584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科技合作司
邮编:100812
附件:1.《2015年度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
2.《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3.《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