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整太阳能电站的形式销售构成产品平行出售,这符合协议,但向相同的客户平行出售产品与服务并不符合。”文件指出。文件还总结称,当组件作为完整太阳能电站中的一部分出售时,交叉补偿可以发生。
鉴于上述原因,欧盟委员会认定中盛光电已违规。
昱辉阳光的OEMs网络分布于中国、欧洲及其他地区,这是欧盟委员会认为其违规的主要原因。
公开文件声称,昱辉阳光偶尔通过相关国家的公司(并不符合MIP协议)从第三方进口电池,欧盟委员会发现检测昱辉阳光的MIP合规性并不具有可行性。
文件还表示:“委员会分析发现昱辉阳光报告内容与实际销售交易之间存有不一致之处,并总结称该企业已违反基于协议的报告义务。”
鉴于三家企业的种种违规行为以及特定业务安排检测的不可行性,欧盟委员会提议将上述三家中国光伏制造商从MIP协议中除名。
欧盟委员会还总结称,基于MIP协议,三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与活动“损害了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
公开文件指出,将上述三家制造商从MIP协议中“除名”并不意味着将协议中的所有出口生产商均“排除”。文件总结称,违规责任理应由相关制造商自身承担,不会归咎于中国政府或相关机构。不过,文件并未透露MIP的“系统性漏洞”。
一旦违规文件正式发布,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与昱辉阳光均会被赋予自我申辩的机会。第三方也可提供意见 。
以SolarWorld为首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一向支持向中国太阳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去年6月,该联盟宣布已向欧盟委员会提供千页文件,包含1500份中国光伏企业的低价合同,指责中国光伏企业违反了中欧低价承诺,部分公司打破了限价0.56欧元/瓦的价格,强调中国企业依然在低价倾销。
然而,多家中国企业表示此类指责纯属“欲加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