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各地政府层层分解指标,按照固定比例分解到工商企业。
在雾霾的威胁下,天下除霾,匹夫有责。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在改变大气环境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而作为主要耗能单位的工商企业应该为此做出更大贡献。分解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按照耗能的固定比例直接要求工商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是保证完成配额指标的有力措施。同时规定,如果不能完成配额指标,按照光伏发电标杆电价征收配额指标补偿费。
4、鼓励工商企业自建和联合开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化惰性为动力。
分布式光伏发电之所以进展缓慢,和工商企业动力不足,传统能源耗能习惯有极大的关系。在配额制的促进下,相信工商企业会有更大的动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此,应该鼓励工商企业自建和联合开发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光伏发电,凡是投资此类项目的企业,可以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耗能冲抵配额指标。
二、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
按照政策,光伏发电的增值税政策在2015年即将到期,目前后续增值税的减免尚无音讯。鉴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滞后,建议国家在出台新的可再生能源财税政策的时候,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增值税,作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大财税政策实施。
三、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
目前国家政策已经规定了,取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的系统备用费。但是,国家在规定了自发自用可以改为全额上网的政策中,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接入企业变压器时候的系统备用费缴纳问题,从而导致上述政策无法落地。
鉴于工商企业在休假、停产以及经营困难的时候,出于企业自身的考虑,经常报停企业内部的变压器,从而导致安装在工商企业的屋顶分布式电站无法通过企业变压器上网。如果需要上网,就要缴纳非常昂贵的系统备用费,使得光伏发电企业宁愿选择弃光,也不愿意发电上网,这大大浪费了社会资源,在电力体制运行中是完全不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