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投票结果,认定自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依据此结果和此前美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结果,美方将再次对输美中国光伏产品征税。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人士表示,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只是投票结果,下面还要继续程序上的认定,包括形成终裁报告,到最后美国政府发布征税令,还会有一个过程,“2月初才可能有最终结果”。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双反”将影响20亿至30亿美元的出口金额,但是目前中国光伏产品市场已实现多元化,美国市场的重要性较以往不断降低,这种负面影响将大打折扣,因此企业选择冷对。
与首次“双反”调查相比,“二次双反”调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光伏电池扩大到光伏组件、层压板、面板等。2010年至2012年间,中国出口至美国的涉案产品金额分别为15.2亿美元、31.2亿美元、20.8亿美元。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美方调查结果无视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则,接连对输美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调查,并采取不合理的限制措施,违反了美国承担的遵守世贸规则的义务。美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做法,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和美国下游用户和产业的利益,阻碍美国以及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进一步合作与利用。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正关切。中方敦促美方严格遵守国际规则,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与行动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同时,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征税对中国光伏业的负面影响肯定是有的,但没有第一次‘双反’时那么大。近两年很多光伏制造企业都开始将目标市场从欧美转向国内以及日本等其他新兴市场,而且开始谋求转型,向下游电站发展,这些都消解了双反的影响。”一位光伏企业高管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来自中国机电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出口的光伏电池组件,亚洲市场占比40%,欧洲占比20%,美国市场则从前两年高峰期的40%左右下降至20%以内,而2014年这一份额继续下降至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