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影响中国光伏行业的十大新闻事件

来源:北极星发布时间:2015-01-20 08:20:18
2014年,全球光伏行业迈过了“产能过剩”的门槛,中国光伏企业发展也走到了一个至为关键的历史节点。门外,是希望,是憧憬,是奋斗,门内,有欢悦,有骄傲,有遗憾……

1、分布式光伏新政落地 15条措施重燃开发热情

2014年9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政府对分布式光伏的长期支持态度,并针对上述难题开出“全额上网”电站享受标杆电价、增加发电配额、允许直接售电给用户、提供优惠贷款、按月发放补贴等一系列新政。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解决了分布式光伏的定义扩展问题。规定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光伏电站,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均列入分布式光伏电站范畴。

点评:2014年,分布式光伏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为支持分布式光伏,发改委、能源局、国家电网、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法规和文件,而更高层面的国家宏观能源方针,更是自2012年以来始终都在向分布式光伏倾斜。而这次的政策可以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全面详细,超出市场预期,一扫阻碍分布式市场启动的诸多制约,点燃了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开发热情,但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尽管精确数据尚未披露,但从现有数据判断,肩负“拯救光伏制造业”重任的分布式光伏无法完成2014年新增装机目标已无悬念。这是行业的尴尬,也是政策推动者的尴尬。究其根本,目标虚高,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刺激政策又远远领先于市场的消化能力,是“独享专宠”的分布式光伏出师不利的关键。

2、第一、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推出 扩容至30个

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3项与光伏建设相关的文件,要求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随着此次文件发布,我国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扩容至30个,并且,能源局特别要求电网企业力争使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在12月底前实现并网运行,这预示着年底将会出现一波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的小高潮。

在有关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中,能源局宣布,新增江苏镇江经济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示范园区。在这30个示范区中,长三角区域就占了17个。而这种情况的出现绝非偶然,在能源局公布的前三季度光伏发电简况中,江苏、浙江两省累计分布式并网容量最多,分别达到70万千瓦和46万千瓦。

点评:30个示范区中,长三角区域就占了17个。这些分布式示范项目主要放在光伏大省和经济发达的沿海区域,似乎既有扶持当地光伏产业的考虑,大概也考虑到了当地的财力。然而,第一批18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在初期推进过程中便不尽如人意。上半年相关部门抽查时,一些园区甚至交了“零分”,究其原因,遭遇的最大掣肘依然是“难以盈利”,投资回报风险较大。尽管,能源局中途甚至对示范区建设下“最后通牒”,而此次,示范区数量再扩容至30个,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能否进展顺利而又尽如人意,便只能拭目以待了。

3、工信部一、二、三批光伏准入名单出炉 180家企业上榜

11月20日,工信部公布第三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加上第一、二批,截至目前,共有180家光伏企业入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制定出台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上入选企业将继续享受国家出台的相关市场应用扶持和信贷授信等政策支持。而对于那些不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光伏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点评:前几年光伏产业经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已经表现为产能过剩。工信部对光伏行业设立“门槛”,对企业来说是一场优胜劣汰,助推规模上光伏企业发展,引导小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也有助于引领光伏行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然而,获得“合格证”的光伏企业非常有限,在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中,八成左右申报的企业未能入围。没有进入名单内的企业并不一定不好,也有可能是因为申报的经验不足。而相对而言,进入名单内的企业也不一定就比未进入的优秀。

4、光伏大战硝烟再起:美、欧、澳、印集体向中国发难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再次发起对华光伏“双反”调查;次日,欧洲太阳能制造商联盟也不甘落后,向欧盟委员会控诉中国企业违背中欧达成的“价格承诺”协定。而就在5月份,印度商务部通过援引美国、欧盟的调查证据,将中国对光伏产业的税收优惠视为国家干预行为;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也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这几家一唱一和、磨刀霍霍,重新将中国光伏产业逼入“四面楚歌”的险境,光伏大战硝烟再起。

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光伏第二次“双反”的终裁结果。其认定我国大陆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26.71%-165.04%,补贴幅度为27.64%-49.79%;中国台湾地区的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倾销幅度为11.45%-27.55%。

点评:回顾过去三年,中国的光伏产业成为众矢之的,被打上了倾销、不正当竞争的标签,遭到多国的围追堵截,战火从美国燃烧到欧洲,又弥漫到印度,并波及到整个世界。这些国家打着“双反”的幌子对中国光伏持续发难,侧面也说明了中国光伏发展极速。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中国光伏遭人嫉恨也便不无道理了。随着美国二次“双反”终裁结果出炉,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将会大幅上涨,失去原有的竞争优势,中国光伏企业甚至可能失去美国市场,目前唯一的出路或许便是“被迫”到海外建厂。

5、能源局开展专项监管 连发三文打击光伏“路条”倒卖

10月9日和13日,国家能源局网站连发两条通知,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监管的重点之一就是光伏发电的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特别是电源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等情况。国家能源局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10月28日,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一场整治光伏电站项目投机行为的重型监管拉开大幕。

点评:由于目前中国光伏发电上网享受国家电价补贴,但补贴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受到一定控制,这时"路条"就成了稀缺货。有需求就有市场,买卖“路条”生意也就这么应运而生。在短短一个月内,能源局竟然出台了三份文件打击路条买卖,可见这次是要对这种扰乱光伏电站市场秩序的恶行动真格的了。然而,一种现象的产生总会有它存在的道理,一些想获得“路条”的企业无法拿到资源,又没有所谓的“门道”,而一些小企业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有"特殊"关系,能先拿到某个大型光伏地面电站的批文,又吃不下这么大的“蛋糕”,这就是资源不对称而形成的畸形市场作祟罢了。

6、光伏贷款松绑 多家银行将光伏发电行业确定为积极进入行业

即便扶持光伏发展的新政频出,但身处行业中的企业们却依然陷入融资难迷茫中。多数光伏企业反映,融资问题仍是行业发展的老大难。面对盈利模式不清晰等桎梏,业界对于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并不乐观。

所幸,银行对光伏行业的限贷政策已开始放松。2014年,最早发布光伏行业信贷指导意见的银行为招商银行。近日获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相继出台了针对光伏行业的信贷指导意见,将光伏发电行业定性为积极进入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为适度进入、择优支持。相比于招商银行的苛刻准入条件,工行等出台的信贷指导意见相对宽松。

点评:融资难的背后是风险高,是投资回报率无法保障。这点对于商业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来说更是如此。据了解,目前目前分布式电站项目的银行信贷政策几乎是没有任何松动迹象的,也就是不会放款,几乎是投资方全部垫付。银行业在招行的率先动作下,也相机而动,光伏行业融资环境也会逐步得到改善,但是这种改善会到什么程度,还未可知。

7、光伏扶贫工程启动 6省列入国家光伏贫困试点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切实根据国家扶贫工作部署和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扶贫工程。

《通知》指出,在河北、山西、安徽、甘肃、宁夏、青海六省(区)率先开展试点,每个省(区)各选取5个贫困县,采取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整合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正常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光伏扶贫。

点评:光伏扶贫工程充分利用农村贫困户的屋顶资源,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实现了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探索出一条既能够解决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又能带动光伏产业发展的新路径。同时,对于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而言,也是走出了很务实的一步。然而,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地理环境等因素都有差异,光伏扶贫工程还是需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来定,在缺乏当地实地调研的情况下,只按照国家政策方案来推广光伏扶贫工程自然会产生“水土不服”的效果,这对于光伏扶贫工程的推广也极为不利。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仍需更多的政策来统筹和规范光伏扶贫工作的落实。

8、光伏众筹模式中国问世 “合法性”存争议

2014年2月19日,网信金融众筹网旗下的股权众筹平台“原始会”上线了一则光伏电站众筹信息,一时为市场热议。招商新能源集团旗下联合光伏(原金保利新能源)发布信息称,该公司将携手网信金融(众筹网)、国电光伏等,通过互联网众筹募集资金的新模式在深圳前海新区开发全球第一个兆瓦级的分布式太阳能电站项目。而此前,普通民众很难想象能够参与到中国垄断且封闭的电力体系投资中。

这是陷入融资困窘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次大胆尝试。但是,运用众筹模式去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募集资金,能否在中国大规模推广开来,前景并不看好。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尚游走于中国法律的边缘,颇受争议,而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前期资本相对大额,那么两者结合起来,必然会面临众多问题。

点评:新兴事物的出现总是伴随着争议。由于互联网众筹是一种新出现的商业模式,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和保险配套措施。谁来担保个体投资者的风险,这是对众筹模式的一个极大挑战。作为招商新能源旗下子公司的联合光伏自然也是不差钱的,那么将众筹模式引到光伏上来,在中国也可谓是融资模式的一个创新了。但是自从这一消息发布至今,除了刚开始时由于其存在重大争议性而引得媒体纷纷侧目,如今报道中却鲜有提及其众筹模式的后续新闻,如今情况如何,我们也只能默想了。

9、“11超日债”违约 中国债市曝出违约“第一单”

距离无锡尚德电力5.41亿美元可转债违约事件刚过一年,国内债市也出现首例违约事件。3月4日晚,*ST超日宣布,“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至此,“11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超日事件”再度掀起波澜。

10月7日,这家已经戴上“*ST”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已确定9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超日重整案的投资人,帮助还债并恢复生产。据悉,超日重整案投资人包括江苏协鑫、嘉兴长元、上海安波、北京启明、上海韬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阳、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等9家。江苏协鑫担任牵头人,将在完成投资后成为超日的控股股东,负责超日的生产经营,并提供部分偿债资金;嘉兴长元等8家为财务投资者,主要为超日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26日,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透露,“*ST超日”更名为“协鑫集成”。

点评:如果不是2012年其董事长倪开禄“跑路”,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如果不是一次开创中国债市历史的违约,相信大多数人也都不知道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公司的出名方式也真称得上是另类。回顾超日这一年,简直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每每跌到悬崖边缘,也总是在岌岌可危的情况下获得解救。从这一点上来看,相较于其他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来说,*ST超日就幸运得多。据了解,在协鑫的构想下,此后的超日公司将不再仅从事产品制造业务,而将成为高科技系统集成公司,为电站开发商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并将以A股上市平台成立光伏产业基金,为光伏电站项目提供金融支持。至于前路如何,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10、中国最大光伏电站竞标“疑窦”丛生 天合英利竞相出手

2014年8月,光伏巨头英利和天合在云南产权交易所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竞标战,为的是云南当地一个光伏地面电站的“路条”。双方竞买的对象是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云冶新能源”)90%股权。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是拥有发改委核准开发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3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的资质,即“路条”。据悉,上述项目是中国单体最大的地面电站项目。

然而知情人士透露,这场竞标存在不少疑点:对受让方设置的门槛较高,而出售该项目的底价也较高。即便目前尚未公布中标结果,但有可能天合光能与云冶新能源(及相关公司)事先已有沟通,英利公司中标的机会很小。9月2日,天合光能发布公告,宣布以超过2.4亿元的价格夺标收购了云冶新能源90%股权。至此,这一备受争议的股权收购终于落锤。

点评:云南当地一个光伏地面电站的“路条”引来了国内两大光伏巨头——天合光能和英利绿色能源,而据了解除了这两家外,另一家央企中电投却由于受让门槛的限制被挡在竞标大门之外。受让条件设置的是有多苛刻?竟然把中电投这样的央企都拒之门外,让外界质疑为“定向安排”也就不奇怪了。从招标程序的种种不透明,到“路条”成本蹊跷高于市价,再到不能见光的利益纠结,各种匪夷所思的细节也就更难避免人们对于其中重重黑幕的猜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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