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推动家庭光伏电站建设健康发展研讨会”上获悉,启动一年来,武汉市家庭光伏电站目前已发展到百余户,全省用户数尚不足千户,与浙江、上海、山东等省上万户的规模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光伏电站上屋顶以及部分小区受制于“专变”(专用变压器)供电模式无法报装,成为了阻碍其发展的“拦路虎”。
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在湖北建个人光伏电站自发电收益包括三个部分:自用电省下的电费(0.87 元/度),上网卖电收入(0.478 元/度),国家能源局补贴(0.42元/度)。一座装机容量4千瓦左右的光伏电站,年发电量4000多度,年收益可达4000元至5000元,每月收益约400多元。
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副会长严新民介绍,在屋顶自建家庭光伏电站,不仅能防晒隔热,减少紫外线,而且能解决屋顶防雨漏水的问题。一般来讲,一座3至5千瓦中等规模的家庭光伏电站,大概10年能收回投资成本。
通常来讲,普通建筑屋顶都具备安装光伏电站的场地条件。现实情况是,武汉的绝大部分屋顶尚未开发,一年来仅发展了上百户,为何推进这么缓慢?
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副会长严新民说,一个突出难题是光伏电站“上屋顶难”,小区内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屋顶属业主共有。业主占用屋顶建光伏电站,需要征得小区相关业主的同意,由物业公司开具同意建设证明。但是想取得一致同意不是那么容易的。
二是申请建设光伏电站需要出示缴费单据、需要并网运行等,但是很多小区实行“专变”供电模式,变压器产权属业主或开发商所有,供电部门不抄表到户,想建电站的业主就不具备条件。
另外,湖北没有扶持光伏发电的配套落地补贴政策,这也不利于光伏电站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