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
在住宅建筑上应用光伏的市场潜力巨大,不仅商品房存在刚需,而且既有住宅数量庞大。关键的问题是商业模式,也就是要走出一条发展户用光伏系统的路子
近年来,随着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的出台,普通百姓对光伏发电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不少人开始尝试在产权范围内安装光伏,先知先觉的房地产开发商也已将光伏发电作为了新的增长点。
然而,房地产开发商遇到的实际问题是,住宅建筑屋顶面积有限,很难实现规模化安装,且不能保证每户业主直接受益。因此,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就把目光投向了建筑的南立面。
山东烟台中翔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尝试着在新开发官庄万润城的楼盘上,为每户统一安装光伏遮阳系统,受到了业主们的青睐,也为光伏应用于住宅建筑提供了推广的可能性。
本人有幸参与了该项目的设计,在设计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些观点。
该项目一期建筑面积162811 平米,共有16栋高层板楼,最低18 层,最高24 层,总计1965 户。
按照当地建筑节能减排要求,最初设计在50%住户南向外窗上安装光热板,为住户提供太阳能热水。因水管穿堂而过,且水箱占据南向居室一部分室内空间,不受业主欢迎。后将平板集热器改为光伏板,为其中的982 户提供电力。
通过对以往项目的调查,这种户用光伏遮阳系统之所以受到开发商和业主认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便于开发商集中建设,产权归属于业主;其二,前期统一设计建设,避免居民私自改造影响建筑外观;其三,提前预留管线,避免后期对室内的影响;其四,统一建设为光伏系统的质量提供了保障;其五,统一设计和施工避免了后期电力计量和小区电网的改造。
但有如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产权要明晰
建筑开发商为每家每户安装的光伏遮阳产品随商品房一同卖给业主(光伏遮阳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即光伏遮阳的产权最终归属于业主,并采用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
这样做的好处是产权明晰,计量准确,用户可直接享受光伏发电带来的好处,并从中直接受益。所以说,户用光伏遮阳系统是最直接将光伏与用户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光伏应用方式。
计量方式要灵活
从目前的计量方式来看,如果开发商将小区户用光伏遮阳通过一个并网点集中并网,对电力公司来说似乎简便许多,但是对于用户来说至少存在上网电量计量不清晰的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用户无法享受光伏发电上网部分带来的直接收益(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同时,电力公司同样要面对将光伏发电上网部分的收益直接支付给谁的问题。如果开发商和电力公司都同时采取光伏发电量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则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在前期,由开发商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户用光伏遮阳系统,并对其集中申报,此时光伏遮阳系统可列入开发商产权名下,这也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 号)文件精神。
电力公司可集中受理集中实施,并对户计量装置统一规划,建设完毕后集中验收。电力设计机构可以更好的规划电网配置,避免了后期因用户加装光伏发电系统而造成的对电网的改造。
在进入售楼期后,因光伏遮阳系统已办理过电网接入手续,节省了用户办理相关手续的麻烦,用户唯一做的就是像买房一样办理过户手续,而这手续可由开发商代办。电力公司方面也仅需要做户用光伏系统所有权的变更,不再涉及线路勘查、接入系统设计、验收等内容。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的光伏系统,其产权仍归属于开发商所有,相应的光伏发电收益将归属于开发商。
后期维保要统一
随着房屋的销售,户用光伏遮阳系统将完全归属于业主所有,后期维护不再由开发商承担,而转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认可批准的光伏专业维护单位承担。这点与《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完善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的要求相一致。
结算要方便
户用光伏遮阳系统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前期项目备案和日后产权变更均需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模式。电力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每户的光伏遮阳系统所发电量和余电上网量进行收购。
当然,随着户用光伏的普及,电力公司面对未来每家每户进行电量收购势必会加大工作量,尤其是收购电价的发放,为此电力公司完全可以用计算机处理大量数据及与银行机构联合处理加以解决,或与物业公司合作以解决结算问题。
并网和三相平衡
因为是户用光伏遮阳系统,光伏组件的安装量不多,采用微型逆变器作为直流转交流的设备,通过微型逆变器并入用户电网。微型逆变器输出通常为AC220V,其它电参数取自并网交流侧。
考虑到三相平衡,可由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根据电力配电对户用光伏系统进行分组匹配。
通过该项目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在住宅建筑上应用光伏的市场潜力巨大,不仅商品房存在刚需,而且既有住宅数量庞大。关键的问题是商业模式,也就是要走出一条发展户用光伏系统的路子,则户用光伏遮阳、户用光伏阳台,甚至户用窗下墙,都可以有效解决光伏走进千家万户的问题。(作者单位:山东鼎城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