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光伏产业发展放到快速城镇化的背景下,从产业布局到试点都要考虑到城乡结构的不断变化。”马庆斌表示,目前,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村空置的房屋越来越多,现在自然村的村落开始往行政村的村落聚集,在行政村的基础上又形成城乡新型社区。若分布式光伏设备刚装置完成,两三年后村庄的格局就要发生变化,那就面临是否拆除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试点时候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城镇化的现状,布点时要找到变与不变之间的平衡,可以在相对稳定的聚集点推广分布式能源。
光伏企业要向服务商转型
与此同时,国家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和措施也在积极推进,其中“光伏扶贫”,不但有利于光伏产业发展,同时为农民带来“造血”型保障功能。
近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将在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具备的河北、宁夏、安徽、山西、甘肃、青海等6省区开展首批光伏试点,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
《方案》中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未来,户用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信息均将建册立户、建立信息化系统。
在上述6省区积极开展首批光伏试点的同时,其他省市也在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久前,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重点推进在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区、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业设施及工业园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煤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商业企业,有屋顶安装条件的鼓励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可见,未来清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符合城镇的发展需要。同时,将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投资项目有利于农民增收,这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多了一份保障。
而对于光伏企业来说,马庆斌认为,应该看到光伏发电逐渐从“中国产”转变“中国用”,我国也应从光伏出口大国,变为光伏使用大国,企业也应该在这个生产链条上延伸一下,从生产型转变为服务型,由生产商变为产品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