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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涉未批先建被“点名” 业内:地方要求所致 非企业所愿

发表于:2014-11-21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日前披露了10家未批先建新能源企业,其中不乏知名公司。被点名的企业中,包括了龙源、华电尚德、国华射阳陆上风电、中节能东台太阳能(三期)等。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种“未批先建”做法,非企业所愿,而是因竞争、想提前获取电价、地方要求所致。

  知名企业被通报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表示:“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在全国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并将江苏列为驻点监管省份。在驻点江苏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可再生电源项目投资建设秩序,维护健康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环境,现根据要求,对涉及的违规企业予以全省通报。”

记者在名单中看到,被点名的公司有:龙源大丰陆上风电、国华射阳陆上风电、华电尚德东台(三期)、中节能东台太阳能(三期)、滨海振发太阳能电厂、南通建海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弘煜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中节能如皋分公司、海安鼎辉新能源等。

其中,龙源大丰陆上风电的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要比核准日期提前了3个月,国华射阳项目、中节能东台太阳能等公司的开工日期,也要比核准日期分别提早了5个月和7个月。多数项目的开工日期,集中于2012年10月到2013年上半年,但2013年下半年有关部门才予以核准。

企业的担忧

光伏电站施工企业人员看到此名单时有些惊讶。他说,企业对一些新能源项目之所以“未批先建”,有几个原因。

首先,如果是央企投资这类项目,有自身的配额完成需要。假设要做100兆瓦的光伏项目,地方发放配额的部门与央企关系较好,因此企业也知道手续办得下来,就会先建这类项目。第二,为了赢得当年的电价(第二年将会调低),获得较好的新能源项目盈利,企业也会在核准文件下发之前,先去开建工程。

目前,我国的新能源项目已从原来的“核准制”变为了“备案制”,如果各审批和项目指标发放部门协调不足的话,将导致部分光伏、风电企业再度被点名“未批先建”。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以光伏为例,每省都有相应的电站指标发放权,能源局则主要负责对这些项目实施备案。

假设省里有500兆瓦的光伏电站指标,它给某市有关部门分配指标50兆瓦,该市将会对一些已建起来或并网的项目公司,发放这类指标。企业获得指标后,再去能源局备案。这其实就是“未批先建”的操作。

之所以该市会如此,也有多重原因。一是市级行政部门有压力。若把一些不开工的新能源项目,也纳入到指标内,其第二年从省级单位获得的指标,就会被相应削减。其次,国家目前也在打击倒卖光伏“路条”的个人或者企业,假设市里把(电站)指标发给一些只有路条、并没有建设欲望的企业,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现在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出了文件后,企业也要多方斟酌。”国内某大型光伏电站公司副总裁表示。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还要求,被通报的企业应该高度重视问题,排查和梳理,全面审视问题,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做检查且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今后如再发生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如有项目违规,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暂停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不办理转入商业运营手续;而电网企业应根据要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暂缓办理并网手续。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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