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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支持光伏产业与贸易发展的思考

发表于:2014-09-25 14:04:39     作者:刘苏静 冯云云 辜振成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晶硅电池由于技术成熟,门槛低,建设周期短,易于形成规模经济,但作为晶硅电池主要原料的多晶硅由于生产初期投资大(1000吨需7亿),建设周期长(2年),技术门槛高,其发展速度较难跟上晶硅电池发展的步伐。前几年大量承接从台湾等国家与地区转移过来的加工贸易没有实行全产业链承接,影响我国光伏技术进步。同时由于多晶硅产业受国家“双高”限制,这一政策决定了我国多晶硅依赖进口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有明显变化。

表1:2011年-2014年5月多晶硅硅料情况

数据来源:海关统计数据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多晶硅硅料进口以每年5%-12%左右的幅度增长,货值下降26%-52%,呈量增价减的趋势;2011年-2013年,多晶硅硅料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2012年起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说明自2012年以来国外以低价大幅向我国倾销多晶硅硅料。

三、有关政策建议及措施

2015年,以光能和水能为主的新能源将成为仅次于煤电的第二大能源供给,预计2035年前将取代煤电传统能源的首要地位。中国光伏产业要实现真正发展,应当转变发展方式模式,建立适合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应充分发挥实时感知企业冷暖和掌握一线数据的优势,为发展光伏产业提供通关便利,提出政策调整建议。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便利措施。今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从“抓改革、减负担、促升级、优环境”等四方面共计20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定发展。面对光伏主要原料多晶硅主要依靠进口,光伏产品主要依靠出口的实际情况,海关高效便捷通关措施对企业减负增效意义重大。充分用好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作业无纸化、关检合作“三个一”等海关改革成果,用好预约通关等便利措施,并将符合条件的光伏企业纳入集中汇总纳税范围,缓解光伏企业纳税负担,支持中国在国际新能源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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