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光伏设备为6.2kW,每年大概能够发电10000度,每年自用约2400度,剩下的7600度全部卖出。补贴部分为4200元,卖电可以3815元,一年除了自用以外,卖电能赚8000多元。如果一年发电6000度,富裕3600度,一年也可以赚4327元。一年发电4000度,富余1600度电,可赚2483元。
按照光伏发电设施20年的使用寿命计算,如果不计设备维护费,光伏发电量基本够自用,相当于该户居民前10年省下的电费,可以抵消前期的设备投入,后10年用电不用花钱。
广州每千瓦时或补贴0.1元
日前广州市发改委起草的《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9月18日起~28日在发改委网站上征集市民意见。
按照征集意见稿,2020年前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根据办法,2014至2020年期间,广州市在市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项目并网或运行满一年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资金申请单位或个人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补助申请,原则上每年11月底前下达1次资金计划。
根据征集意见稿,2020年前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广州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满1年或验收合格后开始补助。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10年。对于建筑物权属人,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0万元。
大多数住宅可报建光伏发电
目前广州绝大多数住宅都可以满足报装光伏发电的基础条件,主要的难点在于具有房屋产权的业主能否达成共识。除了比较复杂的情况,基本按照物权法达到整栋楼宇业主同意的比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就可以来供电部门报建,手续与报装普通用电一样简单。
业内预测,若将来广州本土补助政策落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将突破1元/度,或将吸引更多居民建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