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奖励项目监督管理
本市建立财政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评和监督管理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对绿色建筑财政资金奖励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对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分别进行监督、稽查和审计。
获得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建立能耗、水耗等运行数据年度信息报送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和运行数据申报系统”平台,项目单位应在获得绿色建筑财政奖励资金后三年内每年按期如实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线填报标识项目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有关情况。
五、申报材料和联系人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附件1),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绿色建筑财政资金奖励项目年度绿色运营管理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绿色建筑标识证书复印件,一式六份;
4、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等(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后,发生重大的技术变更,还应提交相关变更资料,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设计变更等),一式一份;
7、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张君
电话:59937509
邮箱:sjwkjcjzx@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北京建设大厦B座402
邮编:100055
附件: 1、《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
2、《北京市绿色建筑财政资金奖励项目年度绿色运营管理报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原标题: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