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增加是大方向
发达国家如此,我国也不会例外。而目前我国已经确定了“十二五”期间能源强度、非化石能源比重以及碳排放强度目标,并且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所有这些能源环境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可再生能源供给侧的贡献。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增加,是个大方向,问题的关键是其发展的节奏有多快,在多大程度何种节奏上可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这同时也是能源系统转型的过程。
在目前的现状下,整体上可再生能源占据较大份额(比如1/2以上)还比较难以想象,但是部分地区率先建成某些时段的纯可再生能源系统是完全看得见的。比如云南的水电系统、辽宁的非化石系统(核电、风电),内蒙古部分小地区的风光系统。这些区域具有可再生能源的先天优势,如果建立了电力市场,这些地区的化石能源会完全沦为备用,直至淘汰。当然,必须强调,这里必须限定时间(某些时段)与空间尺度(部分地区),并不意味着更大地理尺度上的完全可再生。
第四、可再生短期是增加成本的,但这仅是财务成本
可再生能源目标的扩大意味着额外的发电增量成本、基础设施配套成本,但是这一成本的上升是连续渐进的,连续的,并且这仅仅是财务成本。在中长期的讨论中,这一成本的讨论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一方面,成本有随着研发、技术进步而大幅下降,从而增强竞争力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现实中化石能源存在的安全、环境、可靠性等外部性影响也意味着相对其财务成本更大的“隐形成本”。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收益,从全社会与动态的角度,一定是高于其成本的。
更有极端者,比如欧洲的一些发展经济学专业的“书呆子”,思考自然的本源价值(而非可供人类使用的“工具价值”),为了保持自然完全可以放弃经济增长。他们对于人的福利的思考完全是哲学式的。
让我以他们的一连串的排比结束这篇文章吧。
经济增长(growth)不等于经济发展(development,因此我们都可以不要增长了,degrowth),经济发展不等于人类福利(welfare),人类福利不等于人类的幸福感(happiness,美国的一个研究通过测度幸福感的指标,发现美国人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GDP增长而变化),人类的幸福感不等于人类价值(value),人类的价值不等于音乐,而音乐恰恰是最美好的(这最后的属于调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