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在经历数周的提示之后,政策果然如期而至。我们认为新政符合市场预期,并解决了五个问题,分别是“电价谁来兜底”,“配额放开”,“并网如何接入”,“钱从哪里来”和“钱去找谁要”。
我们乐观期待明日整个板块的表现,继续推荐关注我们近期推荐的标的表现:阳光电源(300274)、方大集团(000055)、上海电力(600021)、海润光伏(600401)、林洋电子(601222)、爱康科技(002610)、拓日新能(002218)。
能源局网站上已经发布了国能新能[2014]406号文,本文名为“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政策肯定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发布以来各地区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的工作,指出了配套措施确实,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新政阐述的要点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
二、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
三、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四、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
五、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
六、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
七、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
八、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
九、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
十、加强配套电网技术和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
十二、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
十三、完善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
十四、加强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监管。
我们分析,最值得关注的是五个问题得到解决,分别是“电价谁来兜底”,“配额放开”,“并网如何接入”,“钱从哪里来”和“钱去找谁要”,具体分析如下。
第6条解决了“电价兜底”的问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备案时可以选择是否“全额上网”,“全额上网”对应的电价是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直接收购;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企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变更为“全额上网”。
第6条还解决了“定义扩展”的问题,新政规定了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第9条解决了“并网如何接入”的问题,提出了在安全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低压接入,接入电网方式出现争议由能源局协调;电网企业提供的电表要能够明确区分“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并上传项目运行信息。
第12条解决了“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了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1)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2)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3)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民生项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贷款贴息政策;(4)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光伏发电产业基金的参与,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用担保,在支农金融服务中开展支持光伏入户和农业设施光伏利用业务;(5)建立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的贷款机制,逐步推行对信用度高的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供免担保贷款。
第14条解决了“钱去找谁要”的问题,明确了分布式项目按月结算电费和发放补贴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