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当前困局?我们以政策与企业双方的不同路径作为出发点进行分析。在当前困局博弈中,政策面临的路径是: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势在必行,选择发展大型光伏电站,还是发展分布式光伏;企业面临的路径是:首先选择是否要参与光伏行业投资,其次在参与的基础上,根据收益情况,选择投资大型电站或者是分布式。
显然,由于企业策略的后发,政策在这一博弈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因此,解决这一困局首先是政策,通过完善当前政策的细则等方式,增强分布式电站的确定性,提高分布式电站的收益水平,进而吸引企业投资。其次,从企业的角度,在期待政策完善的同时,通过商业模式、融资模式创新等,解决参与分布式投资所面临的问题。
政策:国家定调,地方协调,举一纲而万目皆张
政策之变,关键在于提高企业投资的稳定性与收益水平,根本在于“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之变。
首先,对于“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模式,我们认为在当前在财政、能源局、电网等利益影响下,改变这一模式的概率不大,更可能的是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政策的微调,以解决当前分布式存在的不确定性、收益率不高等问题,潜在的调整可能有:
1、 将余量上网部分改为标杆电价:在当前“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下,将余量上网部分改为参照当地地面电站标杆电价。这样,在电站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由于余量上网部分较小,几乎不会增加国家的补贴负担;而一旦电站出现问题,标杆电价又可以保证电站的基本收益水平。
2、 提高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来提高国内分布式电站的收益率,以较高收益弥补分布式风险溢价,吸引资金投资。不过,如果提高全部电量的补贴标准,对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支付压力相对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