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一期200MWp、二期100MWp并网光伏电站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海西州环保局、青海省环科院等单位成立了验收组。在听取了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电站环保设施投资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实施标准及施工工艺的汇报后,验收组结合四川核辐射院编制的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对整个电站环保投资建设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一致认为格尔木一期200MWp、二期100MWp并网光伏电站环境保护措施满足环评要求,各种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同意环境保护专项工作通过验收。至此,格尔木一期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各专项验收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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