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以“度电补贴”为宗旨的政策引导下,光伏项目,特别是集中地面电站项目越发钟爱“发电量”,这无疑是个好现象。受益于此,一方面中国光伏界展开了一场以技术革新谋求更高发电量的角逐(在符合一定经济性标准的基础上);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亦具有了一项可循环参数,能更好地为光伏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然而,相对于集中式地面电站的如火如荼,光伏的另一条发展路径,分布式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受制“余电上网”收益远低于“自发自用”收益,及“自发自用”部分发电量、电费收益没有保障(业主可用可不用),寻求金融支持,一直都是最令分布式光伏项目头疼的问题。
不过,近日业界流传的一则即将出台的新政,或许能够改变局面。据称,该新政筹划将“35千伏以内并网,发电量在2万千瓦以内,有效利用了滩涂、荒山荒地、农业大棚、鱼塘的光伏项目”列入分布式范畴,并执行当地地面电站补贴电价。
达到一定要求的屋顶分布式项目也将有望享受集中式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而这将有效明确分布式光伏收益,提升余电上网收益对项目、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如若把符合标准的一部分屋顶分布式光伏列入享受地面电站上网电价之列,新政的影响则将更为深广。
其实在2013年能源局就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的相关政策,并建立全国18个首批示范应用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正式出台,并给出了“度电补贴”的金额为0.42元/千瓦时。这一政策出台后,市场反应冷淡,主要由于实际项目实施后自用电比例的不确定性和电费收取的不可控性,导致投资收益无法保证,且贷款无法有效落实。直至2014年上半年“度电补贴”项目上马数量非常少,逼迫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想尽一切办法来完成今年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