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永康市区龙域天城的舒女士,是永康尝试个人光伏发电的第一人。2012年年底,她花4万元钱,在6层楼屋顶上安装30块非晶硅光伏电板,建成了光伏“屋顶电站”。在光照充足的情况下,这座电站每小时可发4度电,按每天光照5小时计算,一年可发7000多度电,而她家一年用电约有4200度“能不能把剩余的电卖掉呢?这样还能赚点钱。”这成了舒女士的期望。
2013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接入免费、全额收购”的政策。4个月后,舒女士家的“屋顶电站”通过金华、永康电力部门的验收并入国家电网。按照和永康市供电公司签订的协议,舒女士用不完的电可以卖给电力公司,每3个月结算一次电费。
把屋顶上的阳光变成钱装进口袋,舒女士的故事给很多人带来启示,带动了居民“屋顶电站”的发展。永康供电公司有关人士算了一笔账,光伏设备的使用年限在25年左右,按照浙江省目前的并网计价政策,像舒女士家这样的小型“屋顶电站”,10年左右就能收回投资成本,不仅能免费用电25年,还能小赚一笔钱。
2014年1月,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还推出了《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全程引导手册》,为家庭光伏电站并网敞开大门,对普通用户自建发电设施所产生的太阳能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通并网“绿色通道”。统计显示,截至4月底,仅永康一个市光伏累计发电量就达到1085320千瓦时,上网电量达447037千瓦时,成为继小水电和垃圾发电之后的又一电力新能源。
据了解,按照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预计到2015年,全省将新建成光伏发电装机2000兆瓦,总量达到2500兆瓦装机规模,并形成“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