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融资破题 商业模式仍具不确定性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发布时间:2014-04-02 07:37:14
由于商业模式的不确定,今年分布式光伏的建设目标可能无法完成

  一年多来,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统计,中国政府密集出台了18条光伏新政,其中涉及分布式光伏的就有14条之多,但这并未刺激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蓬勃建设。

  2014年是中国的分布式光伏“元年”。2013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随后相关部委密集推出配套文件,分布式光伏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14年初,国家能源局将分布式光伏的建设目标从2013年的6GW调高为8GW。

  业内人士表示,受制于分布式光伏商业模式的不确定性,今年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原定8GW的建设目标。

  3月21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接近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人士处获悉,截至目前,国开行尚未向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区中的任何一家发放贷款。除了国开行以外,其他商业银行也仅停留在与分布式电站的接洽阶段。

  不过,首个政府引导的分布式光伏启动基金即将于4月成立,融资新模式的出现,被业界视为光伏发展的希望所在。

  政府引导基金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正牵头成立国内首个分布式光伏启动基金,名为“国灵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为和灵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和灵资本董事长卞华舵将出任国灵基金总裁。他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该基金将带动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启动,并“影响深远”。

  据悉,该基金将于4月17日于北京正式发布。“该基金主要是想解决分布式光伏启动资金的问题”,知情人士说,目前分布式光伏的融资模式主要是申请银行贷款,如果前期启动资金不到位,就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基金发起人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并不出资,在该基金中的角色定位是“推动和引导”。

  和灵资本将负责该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和灵资本成立于2011年,主要投资林业、医药、电力、房地产等领域,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目前管理的资金量约40亿元。卞华舵将该基金的模式称为“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知情人士透露,国灵光伏应用基金首期将募集5亿元,并选择当下条件最好的项目给予其启动资金支持,待电站建成后随即退出,预期收益率在10%-20%之间,该基金首期的募集对象将是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

  卞华舵表示,未来这一基金将在全国布局,最终期望达到百亿元规模。

  企业多在观望

  浙江龙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第一批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之一——浙江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的项目,截止目前已经开工超过20MW,目前仍全部依赖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一般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0%-80%,即使拿到银行贷款,项目开发商需要自己拿出20%-30%的自有资金。这对很多光伏电站的开发商来说压力也不小。

  其实,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不缺乏融资创新。

  今年2月19日,招商新能源旗下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00686.HK),通过众筹网融资1000万元,用以在深圳前海新区建设1MW光伏电站,投资锁定期限为2年,并承诺了6%的年化收益,被看做是互联网金融参与太阳能电站建设的首次尝试。

  除了非常抢眼球的众筹模式,相关产业基金,光伏行业都在尝试。光伏业内一位资深专家介绍,当下包括厦门、武汉、郑州在内的地方政府先期投入引导资金外,尝试建立产业基金外,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和外资等多方都对分布式光伏兴趣浓厚。

  各种资本的优势也不尽相同,私募基金的优势在于灵活,资金到位迅速,公募基金和外资优点是资金规模比较大,均为上百亿元。

  但是对于这些新的融资模式,企业多在观望。龙柏光伏副总经理王小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周期很短,大约2-3个月左右,如果基金的进入仅限于电站建设期,则相当于“过桥资本”,基金高达10%-20%的预期收益率对电站开发企业来说就像“高利贷”一样无法承受。

  相对基金融资,众筹模式的预期收益率定在6%,成本较低,但众筹融资目前仍面临着一定政策风险。


  等待扫清障碍

  光伏行业研究机构NDP Solarbuzz分析师韩启明表示,众筹模式致命缺点是缺少担保,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融资,如果电站遇到屋顶损坏、收不上电费等问题,投资人还将无法追索自己的权益。深圳首例光伏电站众筹模式仅融资1000万元,这对于资金密集型的电站建设来说,仅是九牛一毛。

  韩启明认为,产业基金的融资模式发展空间较大。借贷双方目前的博弈聚焦于融资成本,一旦达成出现双方认可的融资成本,产业基金的融资模式就会有较大作为。

  融资并不是分布式光伏遇到的唯一困难。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承接了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调研课题,从2013年11月开始对18个国家级示范区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该中心走访了18个示范区中的12个,并拜访了电站建设的相关利益方。

  参与该课题调研的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经过调研后,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建议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支持太阳能的发展,地方政府可以发文要求当地企业将优质的屋顶贡献出来,避免企业之间的商谈困难重重,难以达成协议。

  另外两个建议是,希望地方政府对本地的光伏发电统一备案流程,并对电费折扣给予统一定价。这将有利于为跨地区的资本投入多个分布式项目,改善融资环境。同时希望国家电网出台统一并网接入和统一收取电费的规定,这将解决开发商对并网和后期电费收取困难的担忧。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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