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电光伏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四十八研究所共五家央企利用自身优势组建的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简称PGO)成为目前光伏产业全新的商业合作模式。
3月26~27日,中国清洁电力峰会在北京召开,在此次峰会的2014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投资论坛上,来自光伏组件制造、电站建设、电站运营、金融服务、保险、质量标准认证等业内的专家和企业代表一起就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建设与投融资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
在今年光伏利好政策高频出台的形势下,资本市场显得格外活跃。在明确了2014年中国光伏终端市场建设目标14吉瓦后,国内光伏大鳄们使出浑身解数通过海外融资、全产业链布局、建立新型合作模式等手段试图在这次光伏盛宴中多分一杯羹。
电站融资需新型金融产品
光伏———这一2014年最被投资人看好的产业,为什么在一季度即将过去的时候,产业发展还显得欲步不前?数据显示,1吉瓦光伏项目投资额近100亿元,这就意味着2014年14吉瓦的光伏终端市场建设目标,资金需求约为1200亿元。资金已成为光伏电站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如此大的资金需求,仅凭借银行、股权、债权等传统融资方式很难满足。一方面是国内光伏制造商迫于资金压力无法找到迅速消化产能的途径,求“钱”若渴;一方面是海外资金、社会资金因缺少项目风险评估和担保而持币观望。
目前,我国光伏电站的商业模式已经成型,未来市场的划分更多的是资源的竞争和资本运作技巧的竞技。目前,国内光伏项目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项目融资。很多光伏电站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必须要提供母公司担保,这一限制把中小电站开发商拒之门外。
在国内寻求金融支持无果后,很多企业都在考虑内保外贷,试图寻找贷款利率相对低廉的海外资金支持。由于海外银行需要20年购电协议作为合作条件,而我国现有情况却是企业与供电公司签订的多为1年期购电协议,所以首先是要提供中国政策险来促成合作。短时间来看,海外融资难度很大。
“目前国内无论是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应该对光伏电站有更深的理解。光伏电站作为回报率高、收益长且稳定的项目,金融机构应该转变思维模式,创新产品,提供独立的项目贷款。同时,金融机构有责任也有义务来进行创新,建立平等、互信的金融服务体系来扶持中小企业开发光伏。着重鼓励保险资金和养老基金进入行业,鼓励长期贷款,加强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的研究。”澜晶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平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