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国光伏一线企业动作频频,而这次“活跃”并不是争抢着与地方政府签署“不切实际”的合约,而是开启了招商引资的大幕。光伏企业招商的目标无一例外指向中国大型国企、央企。
1月2日,英利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已与大同煤矿集团下属的朔州煤电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双方将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成立合资公司。同时,1月7日,英利(中国)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中核汇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月3日,正信光伏正式对外宣布,公司已与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签订项目融资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合作开发光伏电站。根据协议,中船重工、正信光伏拟定于2014年,合作开发200MW光伏电站,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主要负责项目融资,正信光伏则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及组件供应。
1月9日,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宣布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首批500MW光伏电站之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金保利新能源将有条件收购由中国建材国际在中国、欧洲、北美及日本等地区开发建设的光伏电站。首批合作项目装机容量共计500MW。
笔者相信,以上合作形式绝非个案,在银行仍然对光伏行业“收紧”的前提下,企业引资不靠银行靠“大款”将是常态化的事件。
“门外汉”开始“拿来主义”
中国光伏终端市场正式启动应当是源于2012年中旬,彼时光伏“标杆电价”正式出台,市场环境日趋完善,使得去年中国光伏装机量达到了10GW。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中国大型地面电站市场已经比较成熟,投资回报率稳定(约为8%~10%),风险较小。因此,之前处于观望态度的“门外汉”如央企、国企等开始蠢蠢欲动,愿意为电站融资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部分光伏业内企业储备了大量电站项目,多数一线企业的项目储备量都超过了1GW。甚至有媒体报道,目前国内已披露的达成意向、签约以及正在开发建设的光伏项目达到130GW。这些企业手中握有资源和团队,却毫无例外的遇到了融资困境。
光伏电站投资商在建站技术、光伏产品、项目收益率等方面差距很小,而融资能力恰恰决定了开发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2013年8月份,国家开发银行与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意见指出,国开行将重点配合国家组织建设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等开展金融服务。这意味着国家“示范”区域外的大量光伏项目仍很难获得银行授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