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始,位于江苏金坛的正信集团即公布一则重磅消息--其与中船重工集团将于2014年合作开发200MW电站。随着该消息的迅速传播,这家此前并未被关注太多的光伏企业进入了业界的眼帘。一个近三年营业额及利润持续增长、2014年计划产能1GW、又有着上市的雄心壮志的企业有着什么样的“招数”?对产业有着什么样的观点?未来又有着怎样的计划?让我们来听听正信集团总经理王迎春的说法吧。
记者:最近,正信与中船重工合作开发电站的消息在业内引起不小的轰动。这项合作的初衷是什么?民企与国企央企携手,这是否会成为今后开发光伏电站的有效模式?
王迎春:此次联姻的初衷主要考虑双方优势互补:即中船重工集团具备较强的融资优势及先进的技术储备,正信具备广泛的国内外光伏电站储备资源、丰富的电站开发经验及优质产品资源。双方的合作会对未来更大规模电站开发意义重大。
这次合作,中船重工集团主要负责项目融资,正信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及组件供应。光伏电站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大型企业实力比较雄厚,开发电站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强;而民营企业在项目开发前期相对灵活、资源较为丰富,两者可以通过合作分享利益空间。民企与国企央企携手,或将成为今后开发光伏电站的有效模式。
记者:对于民企而言,开发电站的最大的阻力在于融资,您认为当前尴尬的融资环境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会得以改善?
王迎春:融资困难来源于电站开发及建设的各个阶段,只有解决了长期稳定的融资问题,才真正走通了民营企业电站开发的道路。而走通这条路,首先,应从国家角度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国家如果允许商业银行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支持,比如光伏融资这部分业务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开设10年甚至1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在光伏融资利率方面,特事特办,降低贷款利率,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从而降低项目开发的融资成本。其次,民营企业自身应积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尝试与央企、财团合作或走电站证券化等多种途径的融资渠道。
记者:近日,工信部公布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109家企业,您认为这对行业有什么样的影响?
王迎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光伏产业转型升级”。
按规范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本规范条件的要求。可以说在一定承担上加强了企业自律要求,规范了行业发展。由于获得“通行证”的光伏企业数量非常有限,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行业集中度。
记者:系统发电量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数字,直接关系到投资收益率,您认为影响发电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哪些是可以避免的?哪些又是目前无法解决的?正信是如何提高确保电站发电量的?
王迎春:影响发电量的主要因素包括:1、太阳辐射量;2、组件设计的角度;3、组件本身的效率;4、组合的损失(组件和电站其他的匹配);5、温度特性;6、灰尘脏污损失;7、最大功率输出;8、线路的损失;9、控制器、逆变器效率;10、蓄电池的效率。
其实以上有关产品特性方面的几项主要因素都是可以避免的。外在因素如环境、光照等主要还要看经维度及年平均水平,年度差异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