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欧光伏战的爆发,与我国光伏业自身的产能过剩也不无关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欧光伏战与欧盟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对新兴产业的争夺加剧等外部原因有直接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从我们自身来讲,光伏业的发展模式也有值得反思的部分。比如说国内光伏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在组件制造环节低价竞争,过度依赖海外市场,这也是引发国外反倾销的原因。
事实上,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典型代表,光伏产业一直是近年来各地重点扶植的战略新兴行业之一,曾经在政策和海外市场双重利好的刺激下,各地光伏项目纷纷上马,成就光辉岁月,但有许多不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不惜高成本融资上马项目,最终导致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使得全行业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陷入困境。今年以来,来自美国、欧盟的“双反”调查,以及无锡尚德破产等系列事件纷纷爆发,使得国内业界对光伏业发展乃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已经开始深刻反思。
宋泓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一方面要防止产能过剩,另一方面,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不是做大,而是拥有核心技术和品牌。因此从政策层面也应该重点扶持重点企业的研发。
孟宪淦也强调,要避免再度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一方面要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企业必须考虑自身的能力,包括融资、建设、售后服务和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要根据指导性规模指标,引导市场发展,使其维持在一个合理健康的状态。
孟宪淦还表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发展靠的是科技进步创新产生经济效应。要想在世界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强化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把规模效应尽快转变为技术效应。当前企业已经认识到新产品新技术对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原因就是当前很多企业仍在亏损,没有过多的财力投资于研发。
“美国对新能源太阳能光伏的支持,主要是面向企业研发,我们主要的钱却是给企业扩大生产。”他认为中国应该转变发展思路,将研发投入纳入到整个国家的发展机制中,从中央政府到各行各业加强对研发的重视。
此外,光伏发电尤其是分布式光伏发电仍然存在着一些障碍。“分布式单个电站和大型电站相比,存在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在融资上怎么把这个渠道打开是一个问题。”王亦逾表示。
孟宪淦认为,应该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例如民间资本、证券债券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光伏相关政策,比如将来可以按度电收益来核算补贴,这样就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范围。此外,可以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市场机制来进行电站运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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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战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随后的11月8日,欧委会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这起案值高达200多亿美元的案件,不仅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亲自指挥和参与之下,历经数月艰苦卓绝的磋商谈判,2013年7月29日,中欧之间最大的贸易争端案件最终达成价格承诺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