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光伏市场与规划发展中心项目经理朱亚楠说,国内的融资租赁模式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而产生的,但实际上它与国外融资租赁的方法、模式还不是完全统一,或者可以称之为中国式的融资租赁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以前往往是针对金太阳工程项目来说的,在金太阳项目里用得比较多。当前阶段国内分布式发电项目还没有大面积展开,分布式电站将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尚在摸索中。
目前,国电光伏正在尝试另外一种融资模式。“首先,光伏电站要具备建设施工条件,即拿到了路条,并且经过详细测算电站能够拥有的收益率,等待开工建设,企业就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融资,或者第三方参与建设,等于是BT(建设-转让)或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的延续。”这种融资模式被称为第三方融资模式。
朱亚楠说,“如果投资方投资额度达到一定程度,将来电站可以直接由投资方持有,也可以建设企业代为运营。如果建设企业投资一部分,第三方投资一部分的话,就可以采取这种形式。例如,电站前几年的运营期归建设方所有,建设企业收回预期收益资金,再把电站转给第三方投资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三方融资模式并非仅限于中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型光伏地面电站也可以采用,只不过后者会要求投资商的背景实力雄厚一些。
有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其实光伏融资模式与商业模式之间并没有一条很清晰的界限,有些模式是商业模式,但细究里面资金融通情况的话,它又可以算是融资模式。
据本刊记者最新了解到的消息,目前已出现一种新型融资(合作)模式,它不需要去寻找融资渠道,而是通过光伏合作组织或联盟内部多家企业的合作,直接利用企业各自拥有的产品、技术,共同参与电站建设。
实际上,这种融资(合作)模式并没有真正进行资金融通,相当于光伏电站建设所需资金是由多家企业垫付的,各企业有产品的出产品,有技术的出技术,联合起来建设光伏电站。比如,有企业负责地勘及施工建设,有企业负责组件和EPC建设,也有企业负责逆变器、监控设备等电站的辅助耗材。几家企业联合把电站建设起来之后,由投资企业收购电站,把电站拿到交易平台上卖掉。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企业各自的优势,可以缩短电站建设及销售的周期,也减少了企业投资光伏电站的资金压力和风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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