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江西,该省日前共出台16条措施推动光伏产业转型升级,为2015年光伏主营业务收入突破千亿元提供政策支持。具体举措方面,江西将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对光伏企业实行“扶优、扶强、限劣”,对优质企业不减贷、不压贷、不抽贷,实施优惠利率。同时,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元件专案,对国家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光伏制造专案不予立项和信贷支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省内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关停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光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此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对建设光伏电站的企业,优先审批电力增容需求;鼓励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净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应该看到,眼下地方政府在制订政策指标时,已经从当年光伏“大跃进”时期的狂热中退烧。江西此前出台的《光伏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显示,2015年该省光伏产业收入要达到2500亿元;如今,江西版的光伏“十六条”中,已悄悄将2015年的行业营收目标调降至1000亿元。同样,2009年6月发布的《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曾规划到2011年,全省电池及组件产能要达到10000MW左右,光伏产业总产值达3500亿元。即便是今天,江苏光伏也没有能达到这个指标;而在其最新的光伏扶持意见中,相关表述已经难觅踪影。
从内容来看,江苏版显然更贴近“国八条”的本意,注重价格杠杆和财政手段的应用,基本没有挟带多少具有行政调控色彩的“私货”。尤其是电价补贴部分,基本就是在国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追加补贴,对于当地光伏企业来说无疑是锦上添花。但无锡尚德的破产重整,乃至于尚德电力的未来走向,无疑仍是悬在江苏光伏界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面对百亿元的债务,无论国资是否出手兜底,无疑都将最终敲响“无锡模式”的丧钟。
而江西版的光伏“十六条”中,虽然多处强调“利用市场倒逼”等,但其中仍多多少少留下了可供地方政府插手的“暗门”。就“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来看,要保什么企业、又压哪几家?是完全由金融机构说了算呢,还是要看当地政府授意?至于对优质企业不减贷、不压贷、不抽贷,实施优惠利率等表述,怎么看都觉得是为赛维等巨头度身定做。正如江苏面临的无锡尚德善后困局,赛维已经形同一家“僵尸”企业,江西究竟是要继续为其背书,还是选择彻底切割,同样将考验光伏“十六条”的含金量。至于“对建设光伏电站的企业,优先审批电力增容需求”,是会对省外企业也一视同仁,还是仅仅对当地企业的优待?会成为一种变相的地方保护措施么?显然留下了模糊操作的空间。
值得一提的还有,光伏“中央军”的强势进场,搅动一池春水的同时,更给地方政府摆出了一道现实的难题:与以往面对清一色的民营企业相比,如今虽然同样是企业,但背景、体量、效益迥异,该如何平衡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和关系?过分抱央企的大腿,无疑会令当地企业不满,何况“强龙不压地头蛇”;而如果偏向本地企业,又很容易被扣上“地方保护”的帽子,而怠慢央企对于地方政府也绝对是“不可承受之重”。正是剪不断、理还乱,以往盘根错节的政商关系尚未理顺,光伏业内如何“切蛋糕”又成为头痛的难题。光伏新政的剧本有了,但这台大戏如何唱好,还得地方政府费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