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2014年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项目承担单位为在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或半导体照明专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能够带动相关配套产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多晶硅项目必须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三部委联合公告;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四)项目的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的贷款或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或合规在建项目。
(五)承担单位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六)已承担往年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专项资金项目、且项目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新项目支持。
(七)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简要情况,以及申请专项资金数额和方式。
(二)产业化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及附件,包括: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格式及提纲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
2、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请从省工信厅网站下载www.sxgxt.gov.cn);
3、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5、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用地的项目)。
6、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项目)。
7、科技成果有关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成果转让协议或合同,成果转让及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8、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材料。自有资金证明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截至2013年8月20日的自有资金证明,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贷款卡编码、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复印件),已发生贷款的需提交“银行进账单”或“借款凭证”(复印件)。
9、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企业(机构)上年度完税情况汇总表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11、企业(机构)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3、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国际认证补贴的项目,需提交与认证机构的合同、认证费用支付凭证、获得的国际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简装(请勿加塑料封皮和塑料边卡),并提供电子版(含有关材料扫描件)。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