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1月30日欧委会举行的听证会上,中方就
欧盟产业定义、起诉方资格和抽样程序之间的关系、申诉代表性如何计算等问题向欧委会提问,希望得到澄清。当时,欧委会官员解释了在立案前的工作程序,即尽可能地向欧盟已知生产商发放代表性问卷。
而对于对一些信息进行保密的做法,欧委会官员反复强调,这是“出于保护欧盟生产商免受报复的考虑”。
中方还就欧方认定的产品范围进行了质疑。
“目前调查的产品范围包括晶体硅片、电池和组件,这些产品是三种不同种类的产品。但是,欧方将半成品(硅片和电池这些)与组件(完成品)混淆为同一种产品。”傅东辉说,“这不符合欧盟一贯的做法,应充分考虑这三种产品的特性差异、生产过程的显著增值、每种产品的独立市场情况,将其认定为三种不同的产品。”
欧企联名反对征税
无论从涉案金额、产业类型还是从影响面看,此案都是前所未有的。据初步测算,光伏电池产品涉及中国企业200多亿美元的出口,占2012年欧盟对华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涉案金额的70%以上。而且一旦欧盟对中国征惩罚性关税,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欧两方将面临“双输”。
值得一提的是,欧洲进口商和用户积极活动,反对征税。比如,在立案之初,代表广大欧洲进口商和用户的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就广泛开展各项游说工作。
5月15日,联盟征集了欧洲20多个国家700多家光伏企业共1024名企业商管的联名信,递交至欧盟贸易委员德古特处,反对征税。中国机电商会也对此项行动给予积极肯定,希望欧委会能够通过中间磋商与合作化解摩擦,实现双赢。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