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煤炭司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七)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承担石油、天然气行业(含管道)管理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国际合作司
承担能源国际合作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承担机关外事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
负责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机关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
重要领导干部
局长刘铁男同志简历
汉族,籍贯山西祁县,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工学博士。
1983年到国家计委工作,历任国家计委原材料局主任科员、国民经济综合司副处长、处长、机关党委助理巡视员、办公厅副主任、经济预测司司长、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司长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体制组组长。
1996年—1999年期间,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
2006年12月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
2008年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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