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超日太阳能向证监会提交了发债申请。2012年3月,10亿元的债券成功发行。
2011年,超日太阳能对外投资设立了12家公司,其中3家在内地,1家在香港,8家在境外。也是这一年,超日太阳能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达4.9亿元。
2011年,超日太阳能审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包括:第一,公司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应收账款能否收回以及何时收回存在不确定性;第二,公司组件销售往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收入金额及相应的销售毛利,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超日太阳能所处太阳能行业整体业绩低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极高,资产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为主,现金流恶化,存在转移资产的风险。”针对超日太阳能发布发债计划,上善若水投资在一份内部投资策略报告中指出,这份策略报告当时就把超日债定性为垃圾债。
超日财务数据
如上图所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部分占超日太阳能总资产比重越来越多,其资产质量越来越差。
资深信托人士刘擎也指出,超日太阳能的致命问题不在于股票质押给信托,而在于现金流量表极度恶化,尤其是经营现金流。
“超日太阳能三季度收入10亿,应收帐款33亿,这个比例可能在所有上市公司中都是畸高的,而这些帐款是否能收回还是一个问题。而即使收回,是否能够符合信托和债券投资人的时点要求,也就是在信托到期和债券到期前还钱,这也是个问题。”
不过,何以判断存在转移资产的风险?上善若水基金经理侯安阳表示,2011年超日太阳能大举对外投资时,上善若水基金推测对外转移资产的可能性很大。
事实上,这种可能的确存在,侵吞掉超日太阳能两次融资巨额现金的,表面上看是罪魁祸首是远在天边的国外应付账款欠款人,而实际上,这些欠超日太阳能巨额款项的公司,都或多或少与超日太阳能本身有关系。(
第一大欠账大户乃公司第四大股东
2012半年报显示,应收账款前五名中:Sk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Group Ltd金额5.9亿;Plama Investment Ltd的金额2.56亿;Solarprojekte GmbH Andreas Damm的金额2.41亿;CHINA SOLAR GMBH金额2.3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金额2.17亿,占比分为20.64%、8.99%、8.44%、8.05%和7.61%。
四个“洋名”的大客户,是超日太阳能声称董事长倪开禄在境外催收账款的重要依据。
但是其实,第一个欠款方Sky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Group Ltd背后控制人,不仅是在中国,而且还是超日太阳能的第四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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