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产能过剩的原因在于没有把握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节奏。对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规划思路设计,应该是建立在对当前我国能源经济形势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分析当前能源现状,对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节奏进行预判,而不是盲目地以补贴和喊口号的方式刺激促进,一拥而上不利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开采技术手段是否成熟,能源利用效率是否可以达到要求,能源比价等,排列优先发展顺序;其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三重效益的评估,以及现行产业链条能否支持行业健康发展;最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
可再生能源企业在顶层设计并不完善或缺乏可行性时一哄而上,必然会接连不断地出现问题,企业迟早陷入困境。一手捂住电价,死保CPI不过限,一手刺激可再生能源发电,靠能源企业自身消化中间成本难以弥补顶层设计缺陷;风电装机后才发现电网线路建设不完备,这些对企业的积极性伤害很大,也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损失。
记者:在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和《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多项规划中,不是已经对可再生能源相应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吗?
陆军:可再生能源产业规划并不缺少,太阳能、风能、水电、生物质能等都有各自的规划,相关文件描绘了一幅看上去很美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蓝图”,但顶层设计并不是简单地数字叠加实现预期以及对方针、原则的阐述。光伏遭遇“双反”,超五成“弃风”,生物质亏损,这说明并不是单纯的企业问题,而是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出现了共性问题。
当前,亟须解决“顶层设计”。政府在鼓励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产业时应有一套完整的设计思路和框架,考虑资源、能源结构、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技术成熟度、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比价等;既要有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还要有市场推广政策,要对不同的发展方案进行优化。
此外,政府不应仅是审批核准,可以采取划定区域、利用招标投资的模式来吸引企业,并在此过程中利用市场手段自然地完成优胜劣汰。但项目投产后要对政策是否对路和模式是否可行进行评估、反思。同时,还需建立后续评估体系,及时对可行性模式进行评估和推广。
需要注意,政策为了鼓励刺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仅是刺激其中一环,而忽略了产业链的上下游,当前市场的产能过剩很好地说明了这样的做法行不通。必须建立连贯的产业链,互相推动和影响,才能形成循环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