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补充说,“达到了平价消费意味着不再需要政府的补贴,但是却仍然需要合理的政策。目前在欧洲,对于居民用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着三种政策:‘上网电价’政策、净电量结算政策和自消费政策。当光伏电价高于电网电价的情况下,欧洲普遍采用‘上网电价’政策;而当光伏电价低于电网电价时,则可以选择后两种政策,各国的情况各有不同。”
“法规政策还待进一步完善、整合。”赵玉文建议完善“上网电价法”实施细则。他说,按照不同资源制定不同的上网电价,在电价上体现各利益攸关方的权益,使法规在全国有效实施。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上网电价法”监管制度,防止法规行政化或“以政代法”情况的发生。他还表示,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网接口建设,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上网,并贯彻“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的原则,当可再生能源上网与常规发电上网冲突或影响到电网安全而需要“弃电”时,根据“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的原则,弃常规电。
对于平价消费,美国斯坦福大学MAP基金会可持续能源研究员沈玫表示,“目前影响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的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可行性。加强国家对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的补贴政策,除了补贴大中型示范工程项目以外,对小型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力度也要加大。”她说,目前中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主要还集中在大规模光伏发电厂,而对可安装于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城区写字楼等的中小型规模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其在中国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她具体说,如今居民用电费约为0.48元/kWh,而太阳能光伏发电补贴后的成本约为1元/kWh左右,即使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帮助下,大多数居民依然无法承受太阳能光伏系统昂贵的初始安装费用。如今东部商业区的峰值电费已达到1.0~1.2元/kWh,这使得太阳能光伏发电在东部商业区用户侧的发展存在经济上的可行性。降低甚至避免业主的初始安装成本对于业主选择太阳能光伏发电至关重要。为此,她建议,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引进新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融资模式,现在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国家层面的财政补贴政策,中国可以借鉴欧美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融资模式和政策法规,创造适用于中国市场和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