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正式注册二年(含)以上;
3、投标人应为太阳能光伏室外照明设备生产厂家或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独立完成总功率不低于50KW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太阳能光伏电站安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5、投标时,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投标人须通过并保持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日~2012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11月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资质及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