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网电量如何计量?
国际常用的光伏分布式系统电量计量方式有净计量(Net Metering)和总计量(Gross Metering),并搭配适当的上网电价制度。净计量指系统发电量优先供给用户侧使用,多余发电量按上网电价并网。而总计量则为单独测量用户的发电量和用电量,用户用电量按市电价格支付,而用户发电量按上网电价计算给与补贴。由以上分析可见,如果一个地区提供高于零售电价的上网电价补贴(FiT),则用户从总计量方式中受益更多。此外两者在电表要求和电气连接方便也有所不同。
计量方式和上网电价可以说是判断分布式发电系统是否经济可行的核心,然而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电网的意见尚未给出明确要求。“意见”原文指出“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企业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从“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来看,我国将采用类似总计量的方法,但是又与国际上的总计量有所差别,因为“用户自行选择”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过虽然“意见”看似给用户留下了很大的自选空间,但如过上网电价高于市电价格,用户将不出意外的选择“全部上网”,而如果上网电价低于市电价格且发电量有限的话,用户一定会选择“全部自用”。而并网经济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上网电价在“意见”中也只是以“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带过。若按照去年中旬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2011年7月1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外,其余地区的上网电价为1元/千瓦时。
综合以上的讨论,我国将在发电量计量中采用类似总计量方式,但上网电量的选择权留给用户,而用户做决定的标尺上网电价目前尚未得到明确。
三.并网成本谁来承担?
根据“意见”要求,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西部地区接入系统工程仍执行国家现行投资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
电网企业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国家电网公司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