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抗辩过程中,我们积极地维护公司和美国光伏产业的利益。同时,非常感谢我们的客户、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对我们的支持。我们的业务即将恢复正常,也将继续致力于创新和客户服务。”今天,在得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作出最终裁决后,英利绿色能源美国公司总经理Robert Petrina发表了这样的声明。
对大多数中国光伏企业来说,美国作出的终裁结果要比今年早些时候宣布的初步判决更为严厉:反倾销税率从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调至18.32%,但最高幅度不变仍为接近250%,而反补贴税率则大幅增加逾10个百分点,大大高于初裁的2.9%至4.73%。
“这个结果并不出人意料。”我省光伏产业相关人士认为,“该税率一旦征收,我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基本就消失了。”
而对于我省光伏产业龙头企业英利绿色能源来说,由于是一般性应诉企业,将和其他光伏企业一样适用于单独税率。
“单独税率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5.42%和15.24%,这低于初裁税率。但是因为反倾销的税率已经很高了,少一点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法务总监陈卓说,“这与之前预期的仅税率微调的结果基本一致。”
就在此前一天,欧盟刚刚公布了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中国应诉企业名单。名单显示,抽样调查企业总共134家,其中包括6家强制应诉企业。这6家企业中,英利和晶澳两家河北光伏企业在列,其他4家分别为尚德、赛维、锦州阳光和旺能光电。
“强制应诉企业是欧盟根据2011年中国企业出口欧盟的规模确定的,出口规模大的企业基本都成为了强制应诉企业。”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宣传部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抽样调查企业类型多样,包括电池出口、硅片出口、组件出口等,其中6家组件出口企业占所有被调查出口企业组件出口总量的26%,4家电池片出口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电池出口总量的59%,2家硅片出口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硅片出口总量的79%。粗略估算,所有抽样调查企业大约占欧盟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80%。
根据惯例,15个月后这一反倾销调查将进行终裁。
“国内企业最好积极参与欧盟调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建议,一般来看,不配合调查的企业得到的税率会偏高,而强制应诉企业确定的税率具有一定参考性,往往略低于其他应诉企业。
国内光伏企业普遍认为,双反调查并不可怕,关键看最终裁定的税率额的高低。“如果在20%以内,尚可承受。”一些光伏企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