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投资减税的对象设备和税收优惠的内容获得收购制度认可,并且在1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可以享受以下3项中的任一项。
1仅限进行蓝色报税的中小企业,免除相当于设备购置价款7%的税额。
2以进行蓝色报税的法人或个人为对象,在普通折旧的基础上,实施以购置价款30%为限度的特别折旧。
3以进行蓝色报税的法人或个人为对象,实施可以购置价款全额折旧(100%折旧,即时折旧)的特别折旧
待收回成本后,生产的电量就能够以每千瓦时42日元的价格全部出售。“过去,居住在高级公寓的户主为了领取补贴,大都选择9.9千瓦的系统。最近,拥有宽敞房顶和土地的普通顾客选择10千瓦以上系统的越来越多。”
的确,设置9.9千瓦的系统能够领取30万~35万日元的补贴,而设置10千瓦以上的系统就不能享受这项优惠。但菱田却认为,“这些金额只用不到1年的售电收益即可收回”,如此一来,“即使没有补贴,‘收购价格20年维持42日元不变的全量售电’也要划算得多”。
收购价格表2012年度(2012年7月~2013年3月)
(摘自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资料)
※收购价格和收购期每年根据采购价格等估算委员会的意见进行调整,但开始售电之后,收购价格和收购期维持当初特定合同的内容不变。
菱田说,鉴于这种情况,最近“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视为一项优良投资”的顾客有所增加。“的确,如果作为一项投资来看,有国家的关照,风险小,利润也不低。个人住宅常见的小于10千瓦的系统属于‘低风险,中回报’,而企业以及拥有足够设置场地的个人安装的10千瓦以上的系统,称得上是‘低风险,高回报’。无论如何,至少能够收回成本,应该不会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