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按照采用住宅用光伏发电支援对策费补贴的规定,太阳能电池额定最大输出功率低于10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中,1千瓦系统价格低于55万日元的系统,可以享受3万日元/千瓦的补贴;低于47.5万日元的系统,可以享受3.5万日元/千瓦的补贴(除此之外还有各地方政府发放的补贴)。
因此,在这个例子中,5.45千瓦可以享受大约19万日元的补贴。减去这个金额后,就变成了“需要多久可以收回226万日元的投资”。菱田说:“这也取决于住户的条件,因为发电时间是白天,基本不用电。双职工家庭更是如此,安装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的电量中,自家消费仅占20%左右。按照过去的经验,发电量的7~8成将成为剩余电力。年预计发电量为6172千瓦,作为剩余电力出售的为4938千瓦。出售的电量乘以固定收购价格42日元,收入约为20.7万日元。10年就是207万日元。而且,原本必须向电力公司购买的用于自家消费的20%电力,电费每月约为2000~3000日元,10年累计可以节约20几万到30几万日元,这些数字相加,初期投资10年即可收回。”
而且,收回成本之后出售的电力全部为“净利润”。
菱田给出了建议:“是否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取决于住户自己,但是,如果经济面有富余,安装更加划算。至少如果已有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意向,就没有理由再等。”
而且,菱田还表示,在此次修改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对于10千瓦以上系统相关制度的修改”。“10千瓦以上的系统现在可以全量售电,而且得到了20年收购价格维持42日元不变的特殊优惠。”
与普通家庭相比,大型工厂的电费要便宜得多。既然电费如此低廉,无论如何节电,也没有什么甜头。但是,如果生产的全部电量都能够以42日元的固定价格销售20年,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可估量。菱田的说法是:“如果利用绿色投资减税,已取得利润的企业可以针对初期投资,选择符合自身经营状态的折旧方式,所以节税效果非常明显。与个人住宅回收初期投资大约需要10年相比,企业如果安装20~30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那么,加上减税的部分,回收期估计将缩短到6、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