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国内光伏企业应利用欧美国家宣称的自由市场政策,做好拓展海外投资和产能转移的准备,努力拓展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以最大诚意争取双赢。尽管整个欧洲2012年的光伏产业政策都转向削减补贴,但有报道说住宅类光伏项目仍保持着经济上的吸引力,而荷兰和比利时的净计量电价机制有望推高住宅光伏项目的需求,有可能成为未来欧洲光伏需求的主要动力。为此,有针对性地做好海外投资建厂部署,既可以为当地经济提供宝贵的资本和就业机会,也有助于规避惩罚性关税风险,易地保护来之不易的产业竞争力优势。
其三,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同时做好最坏的打算,关键是把培育和发展国内光伏市场尽早提上议事日程。美国商务部数月前公布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惩罚性反补贴税的初裁结果,虽然与7家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的申诉要求相去甚远,但这一裁决对欧盟可能具有示范效应,我们必须有所防范。此外,国外厂商提起“双反”诉讼主要是惧怕我国光伏企业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海外设厂也将会遭遇重重阻力。有鉴于此,着力培育国内市场,建设立足国内、面向全球的光伏产业和服务体系,也就随之成为摆脱危机、争取主动的治本之策。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光伏企业缺乏国内市场回旋空间,产品出口频频受阻,陷入生存困境实属无奈,而我们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又为光伏产业预留了未来的成长空间。以2010年数据为例,当年全球装机容量为17GW,我国仅为800兆瓦,产业潜在成长性不言而喻。眼下,光伏产业应在逆境中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整合产能、降低债务风险,在电池、组件制造等现有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努力谋求全产业链上的竞争新优势。政府部门应加快推进国内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分布式电力市场,尽快形成立足国内市场、服务全球市场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引导光伏产业尽快摆脱危机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