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09-17 13:54:46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15日从省能源局获悉,湖北省已全面启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初步确定的规划目标,到2020年,湖北省新能源装机将达到700万千瓦以上,争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当年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7%。
“十二五”以来,我国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在规划管理、上网电价、配套服务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保障新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湖北省亦借机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将加快新能源发展作为优化湖北省能源结构和布局,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手段。今年6月更是出台了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政策,此外还设立了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除省级政府扶持外,随州、宜昌、黄石等有关市州也相继出台新能源发展支持政策。
政策给力,产业发力。截至2014年底,湖北省建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3819.2万千瓦(含三峡),其中,水电装机3633万千瓦,风电装机95.7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66.5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2.97%,新能源装机同比增长44%。
下一步,湖北省将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源化综合高效利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光伏发电应用,加大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其中,今年将重点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建筑利用条件优越、建筑用能需求旺盛的地区推广浅层地温能供暖和制冷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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