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能源以及新兴产业的重要代表之一,光伏行业在“新”的方面的表现,尤其是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且不论整个制造业方面,即便是在一些围绕电站运营的相关衍生业务方面,现有的模式也显得乏善可陈。
如果任由这种陈旧的模式持续下去,无疑并不利于整个行业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尤其是在能源行业面临整体变革的大背景下。光伏行业目前虽然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却并非稳操胜券。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发挥自身所具有的各种优势,比如在商业模式方面能够有更多的创新,尤其是在体制变革方面做出一些有益的尝试,将决定光伏未来的发展空间。
目前来看,光伏行业的创新明显比较欠缺,大多数企业都更习惯被动的依靠政策去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难题,缺乏主动通过一些新技术、新的商业思维去解决这些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而实际上,电力体制的松动正在为创新创造机遇。具体而言,如何将光伏业本身的智能化与互联网更好的结合,在电力的直接交易方面,做一些有益的布局和铺路,以及围绕节能管理、光伏电站生态圈的建设等,或都是较为可行的思路之一。
乏善可陈的创新
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指出,创新驱动是我国由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的根本动力。这里的“创新驱动”,包括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通过能源体制改革激发能源市场活力,通过科技创新提高能源产业竞争力,充分发挥科技和体制创新在推动能源革命中的关键作用,最终实现由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的转变,体现了内涵式发展的理念。
而具体到光伏行业来看,在创新方面明显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尤其是在商业模式方面。无论是在整个制造业环节还是终端应用所衍生的业务环节,都面临着模式较为单一的“制造业化”问题。
另外一个在创新方面不足的佐证则是,受行业回暖刺激,光伏行业正重新引起各界的投资兴趣,但从现有资料来看,大多数的投资并没有新意,仍然在延续行业内固有的商业模式。
其实,无论是从竞争激烈程度还是从市场空间来看,光伏行业更大的机会应该在一些仍未开拓的领域,比如围绕着困扰电站投资的融资难、并网难、屋顶资源对接难等几大难题所衍生出来的业务机会。
诚然,进入一个新的领域和市场会面临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但这也恰恰避开了争相过独木桥的激烈竞争。
创新不足的背后,是整个行业对于政策的过于依赖。
2014年上半年“分布式”电站的发展现状,无疑给整个行业提了一个醒,政策并不是万能的,要对其可靠性保持怀疑态度。
将决定行业发展高度
无论是从整个经济大势还是能源行业本身,光伏所面临的发展机遇自不必言。
不过,正如有业内专家所说,能源革命背后必然涉及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竞争,而且是你死我活的争斗。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行业要想获得大发展,只能是“打铁还须自身硬”,而不是更多依靠外力。
光伏行业面临的问题显然不少,包括分布式建设中的屋顶资源、电站并网、价格补贴等。而在竞争对手方面,既有化石能源,也有来自其他新能源的竞争。
中国光伏行业要突破可持续发展的困境,或许可以借鉴一些其他行业的发展经验,多利用一些新的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等来解决难题。
以分布式为例,当前所遇到的几大问题,大多均可以通过这一思路得以解决。
在屋顶资源方面,可以通过搭建相应的互联网平台来实现扩大资源对接面、扩大市场的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等目的。
而对于融资难,则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相应的交易平台,通过资源证券化等方式予以逐步解决。
同样,并网难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光伏发电不稳定、间隙性的自身特性所决定,这注定了其对电网是非友好型的。因此,应该从技术上思考如何尽可能的抑制谐波的产生,把光伏变成电网友好型电源。
除此之外,就大的方面而言,作为一个兼具智能化、互联网、大数据、金融属性等多种业态的行业,光伏发电如何更好的发挥这种优势,在能源体制变革方面做出一些有益的尝试,不仅将对稳固自身地位以及争取更大发展空间发挥巨大作用,还可能将极大地促进能源体制变革的破局。
整个能源体制方面大的改革方向已经基本确定,主要是打破垄断,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具体来看,在破除垄断方面,对于网络型的自然垄断环节,特许经营方式应该对各种所有制的主体开放;行政主导下的垄断性竞争性环节的业务,也将加速放开。
国家能源局表示,为了保障《行动计划》所提出的2020年战略目标的完成,将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
而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上,国家能源局还则表示,将支持长三角区域稳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在推进电网改革以及发电主体多元化的大趋势下,光伏行业更有可能发挥自身的特性,主动布局能源互联网,在电力的直接交易方面进行一些可行的尝试,既可以为体制变革的破局提供现实的样本,同时也为自身争取更大的发展机遇,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