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决定,利用6年时间(2015—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山西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将率先在临汾市汾西县、大宁县、吉县和大同市天镇县、浑源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
按照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将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计划,单独下达。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