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依据《“绿动渤海”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河北篇》,系统推进海上风电与光伏项目建设,重点布局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沿海区域。方案以“陆海统筹、风光并举、融合发展、安全高效”为总体思路,将海上新能源开发深度融入绿色航运与港航低碳转型。具体包括:梯次建设山海关、唐山等地多个海上风电项目;加快秦皇岛180万千瓦和200万千瓦海上光伏示范工程;探索“海上风电+绿电直连”模式,实现绿电点对点供应临港钢铁、化工等高载能产业;推动海上能源与海洋牧场、海洋算力、海水淡化、制氢及油田岸电扩容等多元融合;同步发展新能源船舶、智能海工装备等绿色制造产业。全省将强化跨部门协同,统筹海域使用、生态环保与航运安全,稳步扩大清洁能源供给能力。(199字)
本文介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旨在依托本地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系统推进多领域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方案聚焦清洁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全空间无人体系、生物技术等新赛道,其中清洁能源领域重点提出依托北疆、东疆大型新能源基地及南疆“沙戈荒”基地,推动光伏治沙、风电与农牧业融合,发展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型应用模式;同时拓展煤层气开发、碳捕集利用、氢能交通融合及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等场景。方案还统筹产业转型、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构建覆盖制造业、交通物流、智慧农业、应急管理、智慧城市等30余类应用场景体系,并强化政策支持、机制保障与开放协同,目标是到2028年建成全国独具特色的场景创新区域。(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国家能源局在7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调度会上,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电光伏装机约19.5亿千瓦;上半年新增装机中可再生能源占比73.9%,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2%,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24.6%。会议指出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明确“十五五”开局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规划及绿证交易、新能源入市等政策落地;二是扩大绿电消费,压实消纳责任,多渠道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三是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海上风电、光热、分布式等各类项目前期与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5〕110号),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23个项目、总规模335万千瓦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各市能源局要牵头协调推进项目联合送出工程的建设。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项目平稳有序实施,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能源局2025年12月15日附件:山西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清单
根据公示,本次共有10个项目,规模共计169万千瓦。其中,风电9个,149万千瓦;光伏1个,20万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介绍,加快全面实现绿色转型,就是要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牵引,加快推进4方面举措,即加快构建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