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宜于2026年7月31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未按期归还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至专户,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长吴佩芳、总经理杨铠璘、财务总监侯玉勃亦因履职不到位被认定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对该公司及三名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及时归还资金,加强法规学习与内控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198字)
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江苏盐城召开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活动,组织27家光伏企业及相关部门参与。活动旨在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内卷式”竞争的部署,推动行业由低价恶性竞争转向以质量为核心的良性发展。总局要求企业强化成本核算、健全价格合规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树立理性竞争理念,抵制低价倾销;头部企业须发挥示范作用,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并宣贯《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监管部门将统筹监管与扶持,通过提醒敦促、合规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规范行为;对屡教不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者,依法予以查处。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及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参与。(199字)
山西能源监管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受阻问题开展专项监管。晋中平遥某用户因供电企业未依据官方公示的台区承载力评估结果,违规拒绝其光伏并网申请,向监管部门投诉。山西能监办迅速核查,确认该供电企业未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以承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出具并网意见。随即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出具合规并网意见。目前,该用户项目已进入有序推进阶段。事件反映出监管机构以民生诉求为导向,强化对光伏并网服务的规范管理,旨在保障群众绿色用能权益与增收需求,并将持续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响应效率。(198字)
发改价格〔2026〕1077号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政策解读,2026年8月1日执行,详解电量电价下调、容量电价上调的结构性变化,分析工商业用户成本影响、储能经济性联动效应,附完整版测算报告获取入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将于7月31日组织召开光伏行业价格合规指导活动,旨在规范行业价格行为、遏制非理性竞争。本次活动覆盖光伏行业协会及主要相关企业,聚焦落实新发布的《光伏行业成本核算模型通则》,推动建立科学、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准。通过指导企业合理定价、强化价格自律,监管部门意在引导行业从过度依赖价格战转向注重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此举是继行业产能扩张与价格下行压力加剧背景下,主管部门加强事前引导与合规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198字)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发布电冰箱(含冰柜)等17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正式启用涵盖晶体硅光伏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在内的173种产品的最新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应直接依据新细则执行。新规取代了此前发布的同类型实施细则,实现标准统一与动态更新。光伏组件和逆变器作为新能源关键设备被纳入监管范围,凸显对光伏产业链质量管控的强化。此次调整旨在提升抽查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供制度支撑。(198字)
为应对汛期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东营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全面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通知指出,因项目分布广、投资主体多元、设备老化及监管盲区等问题,火灾、坠落等事故隐患突出。要求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摸排,建立项目台账,强化备案、建设、运行全链条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能源主管及住建、应急等部门职责,严查违法施工、资质缺失等问题,落实建筑物结构、消防、防雷等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近日,中国大唐在新疆哈密建设的石城子百万千瓦级“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其中光热部分为10万千瓦。该项目年发电量约20.67亿千瓦时,可年减排二氧化碳超163万吨、节约标准煤超60万吨。作为我国“沙戈荒”地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成果,该项目标志着在沙漠、戈壁、荒漠区域规模化开发新能源取得关键进展,有助于将新疆丰富的风光资源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并支撑国家“双碳”目标落实。新疆能源监管办将持续监测其运行与减排实效,确保项目稳定发挥示范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监管工作要求,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就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工作,向辖区内电网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开展常态化精准监管,通过严抓新能源消纳,督促企业落实新能源消纳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监管保障。